
管仲 和 商鞅 的并稱。兩人分别為 春秋 和 戰國 時期的重要政治家。《呂氏春秋·不侵》:“能治可為 管 商 之師,説義聽行,其能緻主霸王,如此者五人。” 王闿運 《瞿學士妻吳氏墓志銘》:“﹝ 吳氏 ﹞祖 銑 ,通 管 商 之學,見重郡司。”
"管商"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合成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釋義 "管商"是春秋時期政治家管仲與戰國時期法家代表商鞅的合稱,指代兩位以法治思想與改革實踐影響中國曆史的代表人物。《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管仲和商鞅的并稱,二人皆先秦法家代表人物"。
二、詞源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史記·李斯列傳》"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司馬遷在此将管商治國理念并提。現代《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特别标注其作為曆史專有名詞的用法。
三、學術内涵
四、現代用法 當代《中華文史術語》指出,該詞多用于學術讨論中,特指法家思想的實踐派代表,常見于政治制度改革、經濟政策研究等領域的專業文獻。
“管商”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1. 曆史人物并稱(主流含義) 指春秋時期的管仲與戰國時期的商鞅,兩人均為法家思想的早期代表人物,以治國才能著稱。
2. 管理能力的引申(較少見) 部分詞典中解釋為“管理商業的能力和技巧”,強調對商業活動的掌控。例如形容某人擅長經營企業或處理商貿事務。
用法示例
注意:若涉及學術或曆史研究,建議優先參考權威文獻中的曆史人物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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