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ight and beautiful] 鮮明豔麗
光豔動人
亦作“ 光豔 ”。1.猶煊赫。《新唐書·中宗八女傳》:“帝復位,﹝ 安樂公主 ﹞光艷動天下,侯王柄臣多出其門。”
(2).光采豔麗。 明 高啟 《當爐曲》:“光豔動春朝,粧成暎 洛 橋。”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邵女》:“見二八女郎,光豔溢目,停睇神馳。” 權寬浮 《牧場雪蓮花》:“願那株勇敢可愛的雪蓮花,更光豔,更美麗,開放在遙遠的 昆侖 雪鄉。”
見“ 光艷 ”。
“光豔”是一個形容詞,主要用來形容人或事物的鮮明豔麗、光彩照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容貌美麗、光彩照人,也可形容事物色彩鮮豔奪目。例如《聊齋志異》中“光豔溢目”形容少女容光煥發,或《紅樓夢》中“光豔奪目”描述陳設的華麗。
現代語境下,“光豔”更偏向視覺上的美感,較少涉及古義中的權勢含義。若需完整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意思:光豔一詞形容事物明亮美麗,光彩照人。
拆分部首和筆畫:光(光+0)、豔(色+6)。
來源:《說文解字》中解釋為“美光也”。
繁體:光豔
古時候漢字寫法:光艷(繁體字:光豔)
例句:她穿着一襲光豔奪目的禮服,吸引了衆多人的目光。
組詞:光豔朝陽、光豔奪目、光豔夕陽。
近義詞:燦爛、絢麗、美麗、亮麗。
反義詞:暗淡、黯淡、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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