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removed from a position] 免去官職
解除官職。《史記·淮南衡山列傳》:“當皆免官削爵為士伍,毋得宦為吏。”《宋書·謝靈運傳》:“坐輒殺門生,免官。”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崔秀才》:“ 廉将軍 免官客去, 翟廷尉 復職客來。”
“免官”指解除或罷免官職,通常因觸犯律法、失職、政治鬥争或主動辭職等原因引發。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官員被解除職務,失去原有官職。這一行為既包含被動罷免(如因罪責),也包含主動辭職被批準的情況。
曆史背景與用法
常見原因
延伸制度
漢代“禁锢”制度規定,免官者及其親屬可能被禁止再度為官,如兄弟、門生等五服内親屬均受牽連。
免官是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的重要懲戒手段,兼具法律與政治屬性,其具體執行方式及後果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
《免官》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解除或免除官職。在古代中國,官職是政府對公務員或官員的任命,而《免官》則代表了解除官職的行為。
《免官》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八”和“宀”。其中,“八”是指手、動詞的第17個部首,“宀”是指宀字底,作為屋字旁的第40個部首。
根據《康熙字典》,《免官》的總筆畫是11畫。其中,“八”部總筆畫是二畫,“宀”部總筆畫是9畫。
《免官》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的官制。在封建社會中,官職是由皇帝或朝廷給予的,而被免官則代表了剝奪或解除官職的情況。
《免官》的繁體寫法是「免官」。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根據《康熙字典》記載,古時候《免官》的寫法為「沈庖」。
1. 他因貪污受到刑罰,被免官了。
2. 那位官員因犯錯被免官,從此失去了權力和地位。
1. 免職:指解除或取消職位。
2. 革職:指解職,免除官職。
解職、免去職務、撤職
晉升、任命、授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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