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征兵。 元 石德玉 《秋胡戲妻》第一折:“[外扮勾軍人上雲]上命官差,事不由己,自家勾軍的便是。今奉上司差遣着我勾 秋胡 當軍,走一遭去。”《剪燈馀話·瓊奴傳》:“君方燕爾,莫便抛離。勾軍之行,不必渠往。”《明史·朱燮元傳》:“軍民願耕者給田,且耕且守,衛所自實,無勾軍之累。”
勾軍是中國古代軍事制度中的專用術語,主要指官府按戶籍征調士兵的行為,常見于明清兩代。該制度的核心在于通過戶籍管理系統強制抽調適齡男子補充軍隊缺額,具有鮮明的強制性和世襲性特征。
從詞源角度分析,“勾”字取“勾取、抽調”之義,“軍”指代兵役或軍隊編制。根據《中國曆史大辭典》記載,明代勾軍制度與衛所制緊密關聯,軍戶需世代承擔兵役義務,若原籍軍戶逃亡或死亡,官府則從同籍族人中勾補新丁。清代《皇朝文獻通考》載,該制度在清初仍被沿用,但逐漸與募兵制結合,至雍正年間實行“攤丁入畝”後式微。
在具體實施層面,勾軍程式包含三個關鍵環節:1)州縣官員核查軍戶黃冊;2)衛所申報缺員數量;3)兵部籤發勾軍文書。這一過程在《明會典·兵部》中有明确流程記載,要求“每歲終,各衛開報逃故軍士,行原籍清勾”。制度執行中産生的“清軍禦史”等特殊官職,佐證了其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地位。
“勾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指古代征兵制度中的征召行為,或執行征兵的官吏。這一用法多見于元明時期的文獻: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勾結敵軍”,但這一說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字面義的誤解。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避免混淆。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重編國語辭典》等來源。
北堂萱不失舊物差發暢飲朝打暮罵出熱存留大雄佛東樞鬥酒雙柑惡人自有惡人磨販鮮附益剛剛宮廬供享過爾海夷道鴻胄簡禦教工家堂積葛虀虀赍排機任九雇逵舍累月麟角鳳毛龍邸卵白鲈鄉亭緑浦駡爹駡娘瞞唬沒腳螃蟹母位排鄰炮墩侵叛企業形象啓佐雀鼠耗散籌三鞠躬商計掞藻飛聲神魂蕩飏奢香疏封司成素指提壺蘆題西林壁推迹駞逗龌齱校長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