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征兵。 元 石德玉 《秋胡戏妻》第一折:“[外扮勾军人上云]上命官差,事不由己,自家勾军的便是。今奉上司差遣着我勾 秋胡 当军,走一遭去。”《剪灯馀话·琼奴传》:“君方燕尔,莫便抛离。勾军之行,不必渠往。”《明史·朱燮元传》:“军民愿耕者给田,且耕且守,卫所自实,无勾军之累。”
勾军是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中的专用术语,主要指官府按户籍征调士兵的行为,常见于明清两代。该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户籍管理系统强制抽调适龄男子补充军队缺额,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和世袭性特征。
从词源角度分析,“勾”字取“勾取、抽调”之义,“军”指代兵役或军队编制。根据《中国历史大辞典》记载,明代勾军制度与卫所制紧密关联,军户需世代承担兵役义务,若原籍军户逃亡或死亡,官府则从同籍族人中勾补新丁。清代《皇朝文献通考》载,该制度在清初仍被沿用,但逐渐与募兵制结合,至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后式微。
在具体实施层面,勾军程序包含三个关键环节:1)州县官员核查军户黄册;2)卫所申报缺员数量;3)兵部签发勾军文书。这一过程在《明会典·兵部》中有明确流程记载,要求“每岁终,各卫开报逃故军士,行原籍清勾”。制度执行中产生的“清军御史”等特殊官职,佐证了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勾军”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解释:
指古代征兵制度中的征召行为,或执行征兵的官吏。这一用法多见于元明时期的文献: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勾结敌军”,但这一说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是对字面义的误解。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避免混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重编国语辞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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