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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的意思、公職人員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公職人員的解釋

(1) [government officials]∶指政府官員

(2) [public officer]∶主管、指導或管理公衆事務的人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行使國家權力或管理公共事務的人員。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公職人員包含兩類群體:一是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如政府機關公務員;二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具有法定職責的人員。

從法律界定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五條将公職人員範圍細化為六類,包括公務員及參公管理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内從事公務者、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等,其核心特征為依法行使公權力并承擔公共責任。

這類人員的義務包含三個維度:①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②需接受公民監督;③禁止濫用職權謀取私利。其職責範圍覆蓋政策制定、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等國家治理關鍵環節。

在具體範疇上,既包含通過考錄、選舉産生的正式編制人員,也包含依法聘任的合同制工作人員。但區别于普通企事業單位員工,其工作性質具有法定性、公共性和強制性特征。

網絡擴展解釋

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行使公權力或從事公共事務管理的相關人員。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監察法》,公職人員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包括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黨務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及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二、主要範圍

  1.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監委、公檢法司等機關公務員及參照管理人員。
  2. 事業單位人員:公辦學校教師、科研院所管理人員、公立醫院負責人等。
  3. 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國企領導班子及行使管理職責的員工。
  4. 基層自治組織人員:村(居)委會中從事管理事務的人員。

三、核心職責

公職人員需履行以下義務:

四、與其他概念的區别

  1. 與公務員的關系
    公務員屬于公職人員的子集,特指行政機關中具有行政編制的人員;而公職人員範圍更廣,包含事業單位、國企等非行政編制人員。
  2. 與國家工作人員的關系
    國家工作人員強調“履行國家管理職責”,公職人員則包含更廣泛的公共事務管理者(如基層自治組織人員)。

五、典型特征

如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文或案例,可參考《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及《監察法》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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