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ofess to be convinced]∶口頭上表示信服或佩服
口服心不服
(2) [take orally;by mouth]∶把藥吃下去
不得口服
(1).口頭上表示信服。 宋 司馬光 《劉道原十國紀年序》:“高論之士,始異而終附之,面譽而背毀之,口服而心非之者,比肩是也。”服,一本作“ 是 ”。如:口服心不服。
(2).内服。如:這是口服藥。
“口服”是一個多義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含義:
指藥物通過口腔攝入,經消化道吸收的給藥方法。例如:
表示表面上接受但内心未必信服,常見于成語“口服心不服”。例如:
如果需要更專業的醫學解釋(如藥物吸收機制、給藥規範等),建議提供具體語境以便進一步說明。
口服是指通過口腔進入體内,通常以液體或固體形式服用藥物或食物,以達到治療、滋補或營養的目的。口服也可以用于描述言語的表達方式,表示通過口頭傳達信息。
《口服》這個詞由“口”和“服”兩個部首組成,其中“口”是漢字的一個常用部首,表示與口腔或嘴有關的事物;“服”是表示穿戴、吃喝等意義的部首。《口服》這個詞共有13個筆畫。
《口服》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是由“口”和“服”兩個字組合而成,直接描述了通過口進食服用的意思。繁體字“口服”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有一種叫做篆書的字體。根據古籍記載,古代《口服》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但整體結構相似。古代的《口服》常常在右側加上額外的部分,來表示藥物或食物的樣子,以突出其含義。
1. 醫生開了一種新藥給我,每天早晚各口服一次。
2. 我們應該用正确的言辭來口服對方的理論。
1. 吞服
2. 服用
3. 咀嚼服用
4. 液體口服
5. 固體口服
近義詞:噴鼻、口咽、吞咽、下咽
反義詞:外用、局部應用、皮膚用、外敷、貼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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