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正耿直。《呂氏春秋·高義》:“ 荊昭王 之時,有士焉曰 石渚 ,其為人也,公直無私。” 唐 劉得仁 《哭翰林丁侍郎》詩:“應是隨先帝,依前作近臣。平生任公直,愛弟尚風塵。” 元 關漢卿 《四春園》第二折:“我平生心量最公直,堪與國家作柱石。”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三》:“人之一心,慈祥者為陽,慘毒者為陰;坦白者為陽,深險者為陰;公直者為陽,私曲者為陰。”
“公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公正耿直,常用于形容人品格正直、不偏私。以下是詳細解釋:
“公直”由“公”(公正無私)與“直”(正直坦率)組合而成,指為人處世既秉持公道,又性格剛直,不因私情或利益而動搖立場。例如:
古代文獻
現代例句
“公直”不僅強調外在行為的公正,更包含内在心性的光明磊落。清代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将“公直”與“陽”的屬性對應,象征其與光明、坦蕩的天然聯繫。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的詩文用例(如宋代黃庭堅詩句),可參考來源網頁。
公直是指為人正直公正,言行坦率,不偏不倚,誠實守信的品德。公直一詞由“公”和“直”兩個字組成。
“公”字的部首是“八”,總筆畫為四畫。“直”字的部首是“目”,總筆畫為八畫。
公直一詞最早見于《周禮·地官·泛政》:“其心直,不擇而行。”意為心思正直,不擇手段而行事。後來逐漸演變為表示為人正直的意思。
公直的繁體字為「公直」。
公直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有多種形式,例如在戰國時期的秦石刻中,就以「公□」來表示公直。這裡的「□」是指缺另一個字,現在已無法确定。
他平時為人公直,不會說話拐彎抹角。
公正、公平、直爽、正直
正直、坦誠、誠實
偏私、虛僞、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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