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法相宗術語。眼、耳、鼻、舌、身、意為前六識。亦名六根。末那為第七識,意謂執持我見。阿賴耶為第八識,意為藏,謂能藏一切法,即所謂神識、性靈,合稱八識。《天地八陽神咒經》:“雲何名八識?眼是色識,耳是聲識,鼻是香識,舌是味識,身是觸識,意是分别識。六根是六識。舍藏識,阿賴耶識,是名曰八識。” 清 龔自珍 《最錄八識規矩頌》:“師復念言法相宗大綱在八識,大緯在四分,乃製此頌一十二章,分四大支,初三頌眼等識,次三頌意識,次三末那,次三賴耶。” 章炳麟 《國故論衡·明見》:“ 孫卿 又曰:‘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經理也。’其能知八識者矣。”
八識是佛教唯識學派的核心理論之一,特指人類認知功能劃分的八個層次。根據《漢語大詞典》定義,八識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八種精神活動[來源1]。這一體系最早見于唐代玄奘翻譯的《成唯識論》,後被納入漢傳佛教哲學系統[來源2]。
前五識對應感官功能:眼識(視覺)、耳識(聽覺)、鼻識(嗅覺)、舌識(味覺)、身識(觸覺),《俱舍論》認為這些是“了别自境”的基礎認知[來源3]。第六意識具備綜合判斷能力,《解深密經》稱其“能遍計度”,可處理抽象概念與邏輯推理[來源4]。
第七末那識(梵語Manas)被《瑜伽師地論》定義為“恒審思量我相隨”,即持續産生自我意識的深層心理機制[來源5]。第八阿賴耶識(藏識)作為根本識,《攝大乘論》描述其“能藏諸法種子”,承擔記憶存儲與業力傳遞功能[來源6]。現代佛學辭典指出,八識理論構建了佛教“心—境”關系的完整認知模型[來源7]。
八識是佛教唯識宗的核心理論,将人的認知與意識活動分為八個層次,具體解釋如下:
包括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對應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五種感官功能。它們通過“五根”(感官器官)接觸外境(色、聲、香、味、觸)産生直接感知,是認識物質世界的基礎。
即意識,負責綜合前五識的信息,形成思維、判斷、記憶等複雜心理活動。它能主動分析内外境,具有中斷性,比如睡眠時暫停運作。
名為末那識,是“我執”的根源。它持續執着第八識為“自我”,并對外境産生分别與貪愛,導緻煩惱與輪回。
又稱如來藏、藏識,是八識的根本。它具備三種功能:
唯識宗認為,世界萬物皆由八識(尤其是第八識)所變現,即“萬法唯識”。第八識通過種子生發現行,形成宇宙與生命的循環,是解脫輪回的關鍵。
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經典與唯識宗理論,如需進一步研究,可參考《入楞伽經》《八識規矩頌》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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