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行用于不相統屬的官署間的公文的總稱。 宋 無名氏 《儒林公議》卷上:“ 拓跋德明 承 繼遷 土宇,志在自守,然其下部族亦時寇抄邊境,及公移究詰,則陽言不知。”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七:“急急如律令, 漢 之公移常語,猶今雲符到。奉行 張天師 , 漢 人故承用之,而道家遂得祖述。” 明 徐師曾 《文體明辨·公移》:“按:公移者,諸司相移之詞也。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異四·準字諱兩見》:“ 宋 寇萊公 準 作相,諸司公移,諱其名,改為‘準’,至今相沿不易。”
“公移”是古代中國官署之間使用的一種平行公文形式,主要用于不相統屬的機構之間的文書往來。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用途
“公移”指古代不同隸屬關系的官署間互發的公文,屬于平行文種。例如宋代處理邊境事務時,不同轄區官員通過“公移”進行交涉,如《儒林公議》記載的拓跋德明部族侵擾邊境後,官員用公移問責的案例。
曆史背景與文獻例證
文體特點
公移屬于古代公文分類中的“移文”,與上行文(如奏疏)、下行文(如诏令)并列,強調機構間的對等溝通,内容多涉及事務協調、問責等。
公移作為曆史公文術語,反映了古代行政體系中的文書制度,其平行屬性體現了官僚機構間的制衡與協作關系。若需進一步考證文獻原文,可參考《儒林公議》《雲麓漫鈔》等宋代史料。
公移,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括“公”和“移”兩個字。
“公”字的部首是“八”,共有四筆;“移”字的部首是“禾”,共有十三筆。
“公移”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書法文化,具有深厚的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
在繁體字中,“公移”分别寫作“公”和“移”,沒有太大的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根據不同的時代和地域,可能會有一些變化和修正。
1. 他堅定地公移山倒海,決心戰勝所有困難。
2. 在這個項目中,我們需要整合公移的資源。
公移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成新的詞彙,例如:
1. 公平移植
2. 社會公移
3. 公義移動
與公移意思相近的詞語有:
1. 公開移動
2. 公務遷移
3. 公衆遷徙
與公移意思相反的詞語有:
1. 個人留守
2. 私自停留
3. 單方面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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