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獻納財物之事。《左傳·昭公十三年》:“ 子産 ,君子之求樂者也。且曰:‘合諸侯,藝貢事,禮也。’” 孔穎達 疏:“盟主會合諸侯,限藝貢賦之事,使貢賦有常,是為禮也。”
貢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貢事的本義指古代諸侯或藩屬國向天子進獻物品的事務,屬禮儀與政治制度範疇。例如:
《周禮·秋官·大行人》載:“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國之功……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間問以谕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緻禬以補諸侯之災。”其中“歸脤”“緻禬”等均屬貢事的具體形式。
《史記·匈奴列傳》提及匈奴“歲奉邊備,貢事不絕”,反映邊疆民族對中原王朝的貢納義務。
由“進獻”引申為臣子向君主進言獻策的行為。例如:
《漢書·賈誼傳》載:“誼數上疏貢事,言諸侯地大則易生亂。”此處“貢事”指向帝王陳述政見。
唐代柳宗元《駁複仇議》中“貢事于朝”亦指臣子奏議國事。
“貢事”兼具物質與政治雙重内涵,既指實物貢納的禮儀制度,亦表言論進獻的君臣互動,是古代禮制與政治體系的重要術語。
參考資料:
“貢事”是古代漢語中的詞彙,其含義和使用場景如下:
“貢事”指獻納財物之事,特指古代諸侯向盟主或天子進獻貢賦的行為。這一概念源自《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子産關于盟主合諸侯、規範貢賦的論述,強調“藝貢事,禮也”,即通過限定貢賦來維持禮儀秩序。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貢事”解釋為通過貢獻表達敬意或贊揚,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需謹慎使用。
“貢事”原為曆史術語,核心含義是規範化的財物獻納制度,主要用于描述先秦至封建時期的政治經濟關系。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左傳》及注疏(來源1、3、5),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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