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吏在朝廷的治事之所,借指朝廷。《莊子·達生》:“當是時也,無公朝,其巧專而外骨消。” 成玄英 疏:“既無意於公私,豈有懷於朝廷哉。”《南齊書·武帝紀》:“竝可拟則公朝,方樏供設,合卺之禮無虧,寧儉之義斯在。” 唐 張九齡 《故河南少尹窦府君墓碑銘》:“增華鄉族,見重公朝,四國於蕃,四方於宣,龍旂成祀,六轡耳耳。”《宣和遺事》前集:“仰覩公朝除 王安石 為相者……欲望聖慈允臣所奏,将 王安石 新命寝罷。”參閱《詩·鄭風·缁衣》 馬瑞辰 通釋。
“公朝”是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官吏在朝廷處理政務的場所,并延伸為朝廷或政府的代稱。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析:
“公朝”一詞體現了古代政治制度中“公”與“私”的區分,既指具體的政務場所,也象征國家權力體系。其用法在曆代文獻中保持穩定,多出現于史書、政論及文學作品中。
《公朝》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彙,它既可以指代古代宮廷朝會的活動,也可以表示國家政權的決策與行政工作。
《公朝》由兩個漢字組成,第一個字是“公”,它的部首是“八”,筆畫數為4。第二個字是“朝”,它的部首是“月”,筆畫數為12。
《公朝》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史記》中,形式為“公朝”。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公朝”。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在西漢時期,有時會将“公”的部首寫作“八”,将“朝”的部首寫作“攵”。所以,古時候的寫法可能是“八攵”。
1. 明天是國家的公朝,重要決策将在大殿上宣布。
2. 曆史書中記載了許多關于公朝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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