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假塟 ”。謂暫時淺埋以待改葬。《三國志·魏志·曹休傳》:“ 休 年十餘歲,喪父,獨與一客擔喪假葬。” 南朝 梁 陶弘景 《周氏冥通記》卷一:“ 天監 二年亡,年三十四,仍假葬焉。”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假葬》:“ 晉武帝 太康 中,前太子洗馬 郄詵 ,寄止衛國文學講堂十餘年,母亡,不緻喪歸,便於堂北壁外下棺,謂之假葬。”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典禮》:“《儀禮·士喪禮》之‘肂’即假塟也,謂先掘地揜棺使人不見也。然三月而塟,則殊亦不久。”
“假葬”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解釋,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區分:
一、核心含義(曆史喪葬習俗) 指暫時淺埋遺體以待日後正式改葬的習俗,常見于古代文獻。具體特征包括:
二、成語引申義 現代語境中衍生為“假裝死亡”的比喻用法,多用于形容逃避責任或危機的行為。但需注意:
三、文獻例證
注:如需具體古籍原文或現代成語用例,可查看、5、7等來源獲取詳細文獻記載。
假葬是指以虛假的方式進行葬禮或送葬的行為。通常是為了欺騙他人或掩飾真相而進行的一種活動。
假葬的拆分字部首為「亻」和「艹」,分别表示人類和草木。假葬的總筆畫為14。
假葬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明确,「假」指的是不真實、虛僞的意思,「葬」指的是埋葬、喪葬的行為。因此假葬就代表着虛假的葬禮或喪葬。
繁體字「假葬」的寫法為「假葬」。
在古時候,「假葬」這個詞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依舊是采用了「假」和「葬」這兩個字來表示這個概念。
他們為了躲避仇家的追殺,決定舉行一場假葬。
組詞:假冒、假裝、假如、假設、假期。
僞葬、虛假喪葬。
真葬、真實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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