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複照準。 宋 嶽飛 《奏乞複襄陽劄子》:“臣今已厲兵飭士,惟竢報可,指期北向,伏乞睿斷,速賜施行。”《金史·章宗紀三》:“尚書省奏減親軍武衛軍額及太學 女直 、 漢 兒生員,罷小學官及外路教授。詔學校仍舊,武衛軍額再議,餘報可。”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故一·起居注》:“禮科給事中 吳國龍 疏請復設起居注,得旨報可。”
"報可"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上級對下級請求的批準或認可,常見于古代公文往來場景。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報"在此語境中表示"答複","可"即"許可",二字組合形成"批複同意"的行政動作。
該詞在語義演進中呈現出三個典型特征:
典型用例可見司馬光《資治通鑒》"禦史中丞請置條例司,神宗報可",此處完整展現"提議-批複"的政務決策過程。現代漢語中,該詞雖已退出日常使用,但在曆史文獻研究、古代公文解析等領域仍具學術價值。
“報可”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官方文書或曆史文獻中,其核心含義為“批複照準”,即上級對下級請求的正式批準。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也偶見于詩詞,如唐代徐夤《西寨寓居》中“解報可能醫病雀”,此處“報可”引申為“回應”或“解決”。
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多見于曆史研究或古籍閱讀場景。需注意其語境多與官方決策相關,不宜用于日常表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宋史》《金史》等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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