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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為子隱的意思、父為子隱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父為子隱的解釋

父親為兒子隱藏劣迹。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父為子隱"是一個源自儒家經典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是指在傳統倫理觀念中,父親出于親情和家庭責任,可能會選擇隱瞞或庇護兒子的過失。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一、詞義解析

  1. 字面釋義

    "父"指父親,"為"表示行為動作,"子"指兒子,"隱"意為隱瞞、隱匿。整體指父親為兒子掩蓋過錯或過失的行為。

  2. 倫理内涵

    這一行為體現了儒家"親親相隱"的倫理原則,即親屬之間因血緣關系可互相容隱過錯,以維護家庭和睦與孝道倫理。例如《論語·子路》中,孔子主張"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強調親情倫理高于法律檢舉。


二、文化淵源與經典出處

  1. 《論語》中的源頭

    該詞直接源于《論語·子路》篇: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于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

    (葉公對孔子說:"我家鄉有正直的人,父親偷羊,兒子告發他。"孔子回答:"我家鄉的正直者不同: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體現在其中。")

  2. 漢代的法律實踐

    漢代将"親親得相首匿"寫入律法,規定直系親屬可互相隱匿罪行(謀反等重罪除外),如《漢書·宣帝紀》載:"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三、語義演變與争議

  1. 倫理與法律的沖突

    傳統社會視其為孝道體現,但現代法治強調法律平等。例如孟子曾讨論舜之父殺人時,主張舜應"竊負而逃",放棄王位保全父親(《孟子·盡心上》),反映倫理優先的立場 。

  2. 當代學術解讀

    學者指出"隱"并非包庇犯罪,而是"隱諱不言",即不主動揭發但需勸導悔改(見《儒家倫理新批判》劉清平著)。這一觀點調和了倫理責任與社會正義的矛盾 。


四、權威詞典釋義

  1. 《漢語大詞典》

    定義為:"父親替兒子隱瞞過錯。儒家認為這是正直品德的表現。"(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版)

  2. 《古代漢語詞典》

    釋為:"儒家倫理觀念,指父子之間互相隱瞞過失以維護親情。"(商務印書館,2014版)


五、文化影響

該觀念深刻影響東亞法律傳統。唐代《唐律疏議》規定"同居相為隱"免罪,日本《養老律》、朝鮮《經國大典》均繼承此制。現代法律雖廢除容隱制度,但親屬拒證權仍可見其遺風(參考《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瞿同祖著)。


參考來源:

  1. 《論語·子路》(中華書局點校本)
  2. 《漢書·宣帝紀》(中華書局,1962)
  3. 《孟子·盡心上》(朱熹《四書章句集注》)
  4. 劉清平《儒家倫理新批判》(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
  5.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
  6.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
  7. 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商務印書館,2010)

網絡擴展解釋

“父為子隱”是一個源自儒家經典的成語,以下從多個維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及相關背景:

一、成語出處

該成語最早出自《論語·子路》。原文記載了孔子與葉公的對話:葉公認為兒子告發父親偷羊是正直行為,而孔子提出“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主張親情倫理優先于法律檢舉。

二、核心含義

指父親為兒子隱瞞過錯或劣迹,體現儒家“親親相隱”的倫理觀。這種“隱”并非包庇犯罪,而是強調血緣關系中的人情紐帶高于絕對的法理規則。

三、用法與争議

  1. 用法:作謂語或賓語,多用于描述傳統家庭倫理關系。例如元代戲曲《九世同堂》中“父為子隱,上下家和順”。
  2. 争議性:現代視角中,該思想與法治精神存在沖突,反義詞為“六親不認”。但需結合春秋時期社會背景理解——孔子旨在維護宗法制度下的家庭穩定。

四、經典案例

據《樂樂課堂》記載,孔子弟子曾點誤燒葉公府中的羊,其子曾參欲告發,孔子以“父為子隱”化解忠孝矛盾,認為親情維護本身即包含正直屬性。

五、現代意義

當代讨論中,這一成語常被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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