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示。 魯迅 《南腔北調集·論“赴難”和“逃難”》:“用诰谕,用刀槍,用書報,用煅煉,用逮捕,用拷問,直到去年請願之徒,死的都是‘自行失足落水’,連追悼會也不開的時候為止,這才顯出了新教育的效果。”
诰谕是古代官方文書體系中具有特定權威性的文體,其核心含義為"以書面形式發布的告誡性命令"。該詞由"诰"與"谕"兩個具有行政效力的文書名稱組合而成,具體釋義如下:
一、字源解析 "诰"本義指帝王對臣民的正式诏令,《說文解字》注:"诰,告也",特指上對下的官方告知。如《尚書》載《大诰》《康诰》等周王訓誡文書。"谕"原指使臣傳達君主旨意,《康熙字典》釋為"曉告",強調通過書面形式明确傳達指令。
二、文體特征 作為複合型公文,诰谕在明清時期發展成熟,兼具诰命的制度規範性與谕旨的行政指導性。其典型格式包含:
三、曆史應用 明代《禮部志稿》記載诰谕多用于祭祀禮儀規範,清代《大清會典》則顯示其擴展至科舉制度、賦稅征收等政務領域。台北故宮博物院藏乾隆三十六年诰谕原件,完整呈現當時對地方官員的考績要求與獎懲細則。
四、現代遺存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列為曆史詞彙,标注使用時期為"封建社會"。當代學術研究主要依據《中國曆史文書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專著進行制度考據。
(參考來源:《說文解字注》《康熙字典》《禮部志稿》《大清會典》《現代漢語詞典》)
诰谕(gào yù)是中國古代官方文書的一種,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定義
指君主或上級官員發布的命令或告示,具有權威性和正式性,要求下級嚴格遵守。該詞由“诰”和“谕”組成:“诰”指古代訓誡勉勵的文告或封贈文書,“谕”表示上級對下級的吩咐。
曆史背景與用途
作為官方文書,诰谕多用于傳達政令、封賞、訓誡等内容,常見于封建王朝的行政體系中。例如,帝王通過诰谕任命官員或頒布重要政策。
近現代文學中的引用
魯迅在《南腔北調集·論“赴難”和“逃難”》中曾以諷刺口吻使用該詞,描述當局通過“诰谕、刀槍、書報”等手段壓制民衆,反映了其權威性在近代語境下的延伸。
同義詞與關聯詞
近義詞包括“谕旨”“诏令”等,均屬古代官方命令類文書。現代漢語中,“公告”“通告”與之功能類似,但權威性較弱。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不同朝代的诰谕形式,可參考古籍或權威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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