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巫。 唐 劉蛻 《憫禱辭》:“役巫女兮鼂鼓坎坎,風笛搖空兮舞袂衫衫。” 宋 秦觀 《題郴陽道中一古寺壁二絕》之二:“哀歌巫女隔祠叢,飢鼠相追壞壁中。”
巫女是漢語中對女性巫者的專稱,指掌握祭祀、占卜、通靈等神秘技能的宗教女性從業者。其釋義與曆史演變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巫女”由“巫”與“女”複合構成。“巫”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本義指以舞蹈溝通神明的女性祭祀者。“女”則明确性别指向,故“巫女”特指從事通神、祈福、驅邪等宗教活動的女性。
先秦祭祀體系
周代已有專職巫女,見于《周禮·春官》所載“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負責歲時祭祀的祓禊(除災儀式)與沐浴淨身之禮。其職能包括祈雨(雩祭)、驅疫(如傩儀),是官方宗教制度的重要組成。
民間信仰角色
在民俗傳統中,巫女常作為人神中介,通過歌舞、符咒、占卜等方式為民衆解疑禳災。如《楚辭·九歌》中“靈偃蹇兮姣服”描繪的巫女舞姿,即展現其降神時的神聖狀态。
“巫女”強調職業屬性與性别特質結合,更具中性色彩;而“女巫”在部分語境中受西方文化影響,易關聯“witch”的負面聯想。
漢語“巫女”根植于中國薩滿傳統與宗法祭祀,不同于日本神道教的“巫女”(みこ)制度。
當代漢語中,“巫女”仍用于描述傳統文化中的女性神職者,亦見于文學、影視作品對超自然女性的藝術化稱謂,如“巫女形象”“巫女服飾”等,延續其神秘性與儀式感的文化符號。
參考資料來源:
巫女是一個具有多重文化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基本定義
巫女指古代以舞降神、從事祈禱、占卜等活動的女性神職人員,又稱“女巫”。唐代劉蛻《憫禱辭》和宋代秦觀的詩句中均有相關描述,體現其與祭祀、宗教儀式的關聯。
職能與演變
早期巫女負責溝通神靈、祈福禳災,後逐漸出現以迷信活動謀利的負面形象,如“裝神弄鬼”的職業女性。
神道教神職
日語稱“みこ”,是神社中侍奉神明的女性,分為兩類:
曆史地位
巫女曾被視為“神明代言人”,能傳達天照大神的意志,甚至影響古代日本政治。
網絡用語
部分場合中,“巫女”被諧音化為“污女”,形容女性在兩性話題中較為開放,但此用法非主流且需注意語境。
文學與流行文化
常見于動漫、遊戲(如《犬夜叉》),多塑造為具有靈力的角色。
建議:若需深入探究具體文化背景,可參考權威文獻(如、5)或文學作品(如、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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