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示。 鲁迅 《南腔北调集·论“赴难”和“逃难”》:“用诰谕,用刀枪,用书报,用煅炼,用逮捕,用拷问,直到去年请愿之徒,死的都是‘自行失足落水’,连追悼会也不开的时候为止,这才显出了新教育的效果。”
诰谕是古代官方文书体系中具有特定权威性的文体,其核心含义为"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告诫性命令"。该词由"诰"与"谕"两个具有行政效力的文书名称组合而成,具体释义如下:
一、字源解析 "诰"本义指帝王对臣民的正式诏令,《说文解字》注:"诰,告也",特指上对下的官方告知。如《尚书》载《大诰》《康诰》等周王训诫文书。"谕"原指使臣传达君主旨意,《康熙字典》释为"晓告",强调通过书面形式明确传达指令。
二、文体特征 作为复合型公文,诰谕在明清时期发展成熟,兼具诰命的制度规范性与谕旨的行政指导性。其典型格式包含:
三、历史应用 明代《礼部志稿》记载诰谕多用于祭祀礼仪规范,清代《大清会典》则显示其扩展至科举制度、赋税征收等政务领域。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乾隆三十六年诰谕原件,完整呈现当时对地方官员的考绩要求与奖惩细则。
四、现代遗存 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列为历史词汇,标注使用时期为"封建社会"。当代学术研究主要依据《中国历史文书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等专著进行制度考据。
(参考来源:《说文解字注》《康熙字典》《礼部志稿》《大清会典》《现代汉语词典》)
诰谕(gào yù)是中国古代官方文书的一种,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定义
指君主或上级官员发布的命令或告示,具有权威性和正式性,要求下级严格遵守。该词由“诰”和“谕”组成:“诰”指古代训诫勉励的文告或封赠文书,“谕”表示上级对下级的吩咐。
历史背景与用途
作为官方文书,诰谕多用于传达政令、封赏、训诫等内容,常见于封建王朝的行政体系中。例如,帝王通过诰谕任命官员或颁布重要政策。
近现代文学中的引用
鲁迅在《南腔北调集·论“赴难”和“逃难”》中曾以讽刺口吻使用该词,描述当局通过“诰谕、刀枪、书报”等手段压制民众,反映了其权威性在近代语境下的延伸。
同义词与关联词
近义词包括“谕旨”“诏令”等,均属古代官方命令类文书。现代汉语中,“公告”“通告”与之功能类似,但权威性较弱。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不同朝代的诰谕形式,可参考古籍或权威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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