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ese opera] 由漳州芗江一帶的什錦歌、采茶曲和鼓歌等各種民謠流傳到台灣而綜合成的一種戲曲。曲調以大調、背思、什念、七字調及各種哭調為主,特點是曲多白少,而且沒有固定格律,表現力強
歌仔戲是發源于中國閩南地區、成熟于台灣省,并以閩南方言演唱的地方戲曲劇種。其名稱中的“歌仔”在閩南語中意為“小曲”或“民歌”,生動體現了該劇種源自民間說唱藝術的本質特征。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角度,結合其藝術與文化内涵進行詳細解釋:
歌仔戲是以閩南漳州、廈門一帶的錦歌(一種說唱曲藝)為基礎,吸收車鼓弄、采茶戲等民間表演形式,在台灣逐步發展成熟的戲曲劇種。其核心定義為:用閩南方言演唱,曲調豐富,表演融合唱、念、做、打,内容多反映民間生活與曆史故事的傳統地方戲。早期因常在野台演出,亦被稱為“落地掃” (來源:《中國戲曲志·福建卷》)。
以“七字調”為主幹,輔以“雜念調”“哭調”等特色曲牌,兼具抒情與叙事功能。音樂采用“曲牌聯綴體”,伴奏樂器以殼子弦、大廣弦、月琴、笛子為主,形成獨特的“四大件”組合 (來源:陳耕《閩台民間戲曲的傳承與變遷》)。
融合了傳統戲曲的虛拟化表演(如以手勢模拟開門、騎馬),同時保留閩南民俗舞蹈動作(如車鼓步),行當分為生、旦、丑、淨四類,旦角水袖與丑角滑稽科诨尤為突出 (來源:廈門大學《閩台非物質文化遺産研究》期刊)。
歌仔戲是閩台文化同根同源的重要載體,2006年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其劇目如《陳三五娘》《山伯英台》等,深刻體現了閩南倫理觀念與審美傳統。兩岸歌仔戲團體通過“兩岸歌仔戲藝術節”持續開展藝術交流,彰顯了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承活力 (來源: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 / 台灣傳統藝術中心年度報告)。
關鍵文獻參考
- 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戲曲劇種手冊》. 文化藝術出版社.
- 曾永義.《台灣歌仔戲的發展與變遷》. 台海出版社.
- 福建省藝術研究院.《福建戲曲文獻彙編》.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歌仔戲是起源于閩南地區、發展于台灣省的傳統戲曲劇種,具有獨特的藝術表現和文化價值。以下是綜合多來源信息的詳細解釋:
歌仔戲是以閩南語(漳州腔)為表演語言的地方戲曲,又稱“芗劇”(流行于漳州芗江流域時得名)。其名稱中“歌仔”指閩南語中的民間歌謠小調,“戲”即戲劇形式。
“歌仔戲”在台灣多讀作“gē zǎi xì”,閩南地區亦有“gē zǐ xì”的發音,差異源于方言演變(、、)。
歌仔戲在東南亞華人聚居地(如新加坡)也有傳播,展現了閩南文化的海外影響力。其發展曆程中曾受日本殖民統治壓制,戰後兩岸藝人共同推動複興(、)。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演變或曲調分析,可參考《歌仔戲史》等專著,或訪問福建省文化和旅遊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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