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這事。 宋 洪邁 《夷堅乙志·林酒仙》:“ 蘇 人有能傳其( 狂僧 )詩者曰:‘門前緑柳無啼鳥,庭下蒼苔有落花。聊與 東君 論箇事,十分春色屬誰家。’” 宋 範成大 《東林寺》詩:“山頭一任天燈現,箇事何曾落見聞。”
2.猶一事。 宋 楊萬裡 《曉坐卧治齋》詩:“日上東窗無箇事,送将梅影索人看。” 宋 朱淑真 《夏日遊水閣》詩:“獨自憑欄無箇事,水風涼處讀文書。”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文莊公滑稽》:“把酒莫沉吟,身閑無箇事,且登臨。”
箇事是漢語複合詞,由“箇”和“事”組成,需分述其義:
一、“箇”的含義
“箇”通“個”,用于計量獨立個體事物,如“一箇蘋果”。其本義與竹相關(《說文解字》釋“箇”為竹枚),後泛化為通用量詞。
在古漢語中作結構助詞,相當于“的”或“之”,如“箇中”(此中)、“箇裡”(這裡),強調所指對象的特指性。
二、“事”的含義
“事”指具體事件、事務或情況,如《論語》“敏于事而慎于言”。
三、“箇事”的複合意義
強調“某一具體事件”,含特指意味。例:“箇事須細查”指“這件事需仔細調查”。
在口語中可委婉指代敏感或隱私事件,如“箇事莫張揚”(此事莫聲張)。
四、現代使用場景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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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箇事"是古漢語中的用法,現代多寫作"個事",其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義項理解:
指代具體事件(這事)
常用于詩詞中特指某件具體的事,如:
表示"一事/某件事"的泛指
多用于表達無特定指涉的日常狀态,如:
現代注意:"箇"為"個"的異體字,當代口語中已極少單獨使用該詞,僅在古典文獻解讀時需特别注意其語境含義。建議結合具體詩文場景理解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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