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議。《史記·孝文本紀》:“今釋宜建而更選於諸侯及宗室,非 高帝 之志也。更議不宜。” 司馬貞 索隱:“言不宜更别議也。”
"更議"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出現在古籍或特定語境中。其核心含義是重新商議、再次讨論或更改之前的決議。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對其詳細解釋:
重新讨論或修改決定
"更"指更改、重新,"議"指商議、讨論。合起來表示對已有方案、決策進行再次審議或調整。
例:《史記·平準書》:"天子乃超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長,田十頃,布告天下,莫應。式又欲輸財助邊,上更議以風百姓。"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引申為提出異議或修正
在特定語境中隱含對原決議的否定,需通過再次讨論達成新共識。
例:《宋史·職官志》:"若事有未盡,許執奏;若已得旨而法須更議,亦許覆陳。"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典籍出處 | 原文節選 | 釋義 |
---|---|---|
《史記·酷吏列傳》 | "奏事未決,主父偃數見,上更議之。" | 議題未定,皇帝重新商議決策。 |
《資治通鑒·唐紀》 | "宰相更議不可,遂止。" | 宰相重新讨論後否決原提案。 |
雖非現代常用詞,但在以下領域偶見:
詞彙 | 側重方向 | 與"更議"差異 |
---|---|---|
複議 | 對已定結論的再審查 | 多用于現代行政、司法程式 |
複審 | 正式流程的再次審核 | 強調程式性,非泛指的"商議" |
修正 | 直接修改内容 | 不包含"集體讨論"的環節 |
權威參考: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14年。
- 《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
“更議”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更議”指改議、重新讨論,表示對原有決議或方案進行修改或重新商議。該詞由“更”(gēng,意為改變)和“議”(讨論)組合而成,強調對原有結論的修正或調整。
最早見于《史記·孝文本紀》:“今釋宜建而更選于諸侯及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 司馬貞索隱注釋:“言不宜更别議也。” 此處指漢文帝認為不應另立諸侯,需維持原有決策。
《查字典》引例:“日本素認朝鮮自主,尤無幹預其内政之權……此時無可更議。” 說明在既定條約下,無需再行讨論。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史記》原文或權威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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