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耕種三年,積餘一年的糧食。《禮記·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漢 桓寬 《鹽鐵論·力耕》:“故三年耕而餘一年之蓄,九年耕有三年之蓄,此 禹 湯 所以備水旱而安百姓也。”
(2).抗 日 戰争時期,中國共6*産6*黨領導下的若幹邊區人民政府在大生産運動中提出“耕三餘一”的口號,號召軍民積極生産,厲行節約,做到每家一年有四個月的餘糧。 續範亭 《五百字詩》:“耕三須餘一,歲歲不恐惶。” 馬可 《夫妻識字》:“努力耕種,積草囤糧,耕三餘一,防備災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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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三餘一"是中國古代農業經濟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其核心含義指通過持續耕作積累糧食儲備,達到耕作三年可積攢一年餘糧的目标。這一理念體現了古代先民應對自然災害、保障生存的智慧,具體釋義如下:
一、核心釋義與運作機制
"耕三"指連續三年的正常農業生産活動,"餘一"即三年耕作所得糧食除消耗外,還能剩餘相當于一年的口糧。該模式要求農民每年将部分收成儲存起來,形成"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的防災儲備體系(《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漢書·食貨志》載李悝變法時提出"歲收畝一石半,除稅及食餘四百五十石",通過精耕細作與強制儲蓄實現"餘一"目标。
二、曆史實踐與制度基礎
戰國時期魏國李悝推行"盡地力之教",首次系統實踐該理念:要求農民在豐年按比例儲糧(上熟儲三成,中熟儲二成),形成"餘一"儲備應對災荒(《中國農業百科全書·農業經濟卷》)。漢代《汜勝之書》進一步細化耕作技術,通過區田法提高單産,為"餘一"提供技術支撐。這種儲備思想後被納入曆代常平倉、義倉等官方倉儲制度。
三、現代引申與文化價值
當代語境下,"耕三餘一"已從糧食儲備擴展為資源管理哲學:
該術語的現代闡釋需結合《孟子·梁惠王上》"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的耕作時序觀,以及《禮記·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的制度設計,方能完整呈現其從生産技術到治國方略的多維内涵。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這一傳統智慧對構建糧食安全體系仍具啟示意義。
“耕三餘一”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農業社會的概念,後在中國近現代曆史中具有特殊意義,具體解釋如下:
古代典籍基礎
最早可追溯至《禮記·王制》記載的儲備思想:“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意為耕種三年後,需儲備一年的糧食以備災荒,體現古代防災理念。
字面釋義
字面指耕種三年田地,積攢一年餘糧。核心是強調通過長期耕作和節約,實現糧食儲備的可持續性,保障生活穩定。
抗日戰争時期的應用
中國共産黨在邊區大生産運動中提出“耕三餘一”口號,號召軍民通過增産和節約,确保每戶家庭每年有四個月餘糧。這一政策既緩解了物資短缺,也強化了戰時經濟韌性。
現代引申義
部分解釋(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做事留有餘地”的處世哲學,比喻避免過度消耗資源或追求利益,保持適度節制。但這一含義使用頻率較低,更常見于特定語境下的比喻。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農業制度或抗戰時期經濟政策,可參考《禮記》相關篇章或邊區大生産運動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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