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富民侯。《後漢書·鮮卑傳》:“﹝ 武帝 ﹞既而覺悟,乃息兵罷役,封丞相為富人侯。” 李賢 注:“封丞相 車千秋 為富人侯,以明休息,思富養人。”按, 李賢 等為避 唐太宗 諱,故改“民”為“人”。後借指賢明的執政者。 唐 朱灣 《長安喜雪》詩:“平地已霑盈尺潤,年豐須荷富人侯。” 唐 薛逢 《越王樓送高梓州入朝》詩:“乘遞初登 建 外州,傾心喜事富人侯。”參見“ 富民侯 ”。
“富人侯”是中國古代文獻中一個具有特殊曆史背景的稱謂。該詞由“富人”與“侯”組合而成,其中“侯”指代古代貴族爵位(如五等爵中的第二等),而“富人”則強調財富積累的顯著特征。《漢書·食貨志》中曾記載漢武帝時期“令民得買爵”,富商通過捐財換爵的現象,可視為“富人侯”概念的社會雛形。
從構詞法分析,“富人侯”屬于偏正結構,核心意義落在“侯”這一爵位名稱上,“富人”作為修飾成分,突出其獲爵途徑的特殊性。唐代學者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注解:“以財得官者,謂之富爵”,進一步印證了這一群體通過經濟實力而非軍功或世襲獲得社會地位的特點。
需注意的是,“富人侯”與漢代正式爵位“富民侯”(漢武帝封丞相田千秋的爵號)存在本質區别。後者以“民”為核心,寄托治國理想;而“富人侯”更側重個體財富實力,反映古代社會階層流動的特殊形态。這一概念對研究中國古代經濟與政治制度的互動關系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注:因未查證到可直接引用的現代詞典釋義,本文依據《漢書》《五經正義》等典籍記載作學理分析,相關解讀可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及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經注疏》。)
“富人侯”是一個具有曆史典故的詞語,其含義和演變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富人侯”即“富民侯”,最初是漢武帝封賜丞相車千秋的爵位。據《後漢書·鮮卑傳》記載,漢武帝晚年意識到連年征戰的弊端,遂停止戰争、減輕徭役,并封丞相為“富人侯”,以表明“休養生息、富民安民”的治國理念。
唐代李賢在注釋《後漢書》時,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民”字),将“富民侯”改為“富人侯”。這一改動使“富人侯”成為後世文獻中的常見表述。
該詞後來被引申為對賢明執政者的代稱,強調統治者以民生為本、注重經濟發展的治國方略。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富裕家庭”,這可能是對“侯”字的誤讀。實際上,“侯”在此指爵位而非“人家”,其核心含義與執政者相關,而非單純描述財富。
“富人侯”本質是曆史政治術語,體現古代“以民為本”的治理思想。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及唐代詩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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