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往;分派。《魏書·高允傳》:“ 超 ( 杜超 )以方春而諸州囚多不決,乃表 允 ( 高允 )與中郎 呂熙 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宋史·世家傳二·孟昶》:“又遣使分詣 江陵 、 鳳翔 賜其家屬錢帛,疾病者給以醫藥。”
分詣是一個古漢語詞組,現多用于曆史文獻與學術研究領域。該詞由“分”與“詣”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為“分别前往”或“各自到達特定處所”。具體釋義如下:
一、詞義解析 “分”在此語境中表示分開、分别的動作狀态,“詣”指前往、到達(常見于古代公文或禮儀場合)。二字組合後,強調多人分别完成向不同目标的抵達行為,多用于記載集體行動中的分工路徑。例如《宋史·禮志》載:“遣官分詣諸陵展祭”,即指派遣官員分别前往不同陵墓進行祭祀。
二、語義特征 該詞隱含着三個要素:1. 主體為複數形式;2. 行動目标具有多個指向性;3. 強調動作的同步性與系統性。在《續資治通鑒長編》中“分詣寺觀祈雨”的用例,即體現官員同時前往不同宗教場所執行統一任務的語義特征。
三、現代使用邊界 現代漢語中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但在曆史學、考古學領域仍具專業價值。相關研究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第2冊第627頁的詞條訓釋,以及中華書局版《古代漢語常用字字典》對“詣”字的路徑性釋義延伸。
“分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分往;分派
指将人員或任務分配到不同地方或方向。例如《魏書·高允傳》中記載“分詣諸州,共評獄事”,即指派官員到各州處理案件。這一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為常見,強調“分配”或“分頭行動”的意圖。
“詣”的延伸含義
部分資料(如)将“分詣”解釋為“在某一領域達到高水平”,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誤讀。建議以“分派、分往”為核心含義,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魏書》《宋史》等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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