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ief culprit;principal criminal;chief actor in a crime] 造成禍亂的首要人物
猶罪魁。指釀成禍患的主要人物。《東觀漢記·申屠剛傳》:“昔 周公 豫防禍首,先遣 伯禽 守封於 魯 ,離斷至親以義割恩。” 唐 杜甫 《寫懷》詩:“禍首 燧人氏 ,厲階 董狐 筆。”《明史·包見捷傳》:“奸徒敢為禍首。”
“禍首”是一個漢語詞語,指引發災禍的主要責任人,通常用于強調事件中起關鍵負面作用的人物或因素。以下是詳細解析:
“禍首”強調對禍患的主導性責任,既可指人(如犯罪主謀),也可指事物(如過敏原)。其用法從古至今一脈相承,常見于文學、法律及日常語境中。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等來源。
《禍首》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引起禍害或不幸的罪魁禍首。
《禍首》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示部)和司(司部)。它由11個筆畫組成。
《禍首》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的繁體寫法為「禍首」。它由表示禍福的「示」和表示首領的「首」組成。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禍首」的寫法有時與現代稍有不同。在古文中,「示」的上面會有三點,表示光明,而「首」的右邊會有一個「片」字旁,表示首領。
1. 他是這起事件的禍首,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
2. 該團夥的頭目是這場騷亂的禍首。
1. 禍事:指帶來不幸或禍患的事件。
2. 開禍:指引起禍患或不幸。
3. 禍患:指帶來禍害或災難的事物。
1. 禍根:指引起禍患或不幸的根源。
2. 禍害:指帶來不幸或災難的事物或行為。
幸事:與「禍事」相對,指帶來幸福或喜悅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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