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貼補漕糧運輸的損耗部分。《清史稿·食貨志三》:“初,各省漕糧改為官收官兌,贈貼名稱, 山東 、 河南 謂之潤耗, 江蘇 、 安徽 謂之漕貼, 浙江 謂之漕截, 江西 、 兩湖 謂之貼運,其數多寡不一,隨糧徵給。”參見“ 貼贈 ”。
“貼運”是現代漢語中較為少見的組合詞,目前未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從構詞法分析,可拆解為“貼”與“運”的複合義項:
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貼”包含多層含義:
《漢語大詞典》對“運”的解讀包含:
結合二字核心義項,“貼運”可能指:
由于該詞尚未形成标準化定義,建議在具體語境中結合《現代漢語通語詞典》的構詞規則進行辨析。學術性使用時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倒序現代漢語詞典》進行反向詞義推導。
“貼運”是清代漕運制度中的一項專用術語,指在征收漕糧時額外增加的部分,用于貼補運輸過程中的損耗。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貼運”屬于漕糧運輸的附加稅,主要用于彌補糧食在運輸過程中因水分蒸發、蟲蛀、散落等造成的自然損耗。這種制度在清代被稱為“贈貼”,不同地區名稱不同,如江西、兩湖地區稱“貼運”,山東、河南稱“潤耗”。
曆史背景與實施方式
清代漕糧實行“官收官兌”政策,即由官府統一征收并運輸。由于運輸路途遙遠(如京杭大運河),損耗難以避免,因此需額外征收一定比例的糧食或銀錢作為補償。例如,《清史稿》記載,貼運的具體數額因省份而異,隨漕糧一同征收。
地區差異
不同省份對運輸損耗的補貼名稱不同:
如需更深入的曆史文獻考據,可參考《清史稿》或漕運專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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