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告。 宋 蘇轼 《與人書》:“知公疾苦,故詳以奉白。”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志四》:“﹝先生﹞聞窗外語曰:‘有事奉白,慮君恐怖,奈何?’”
"奉白"是由"奉"與"白"組成的複合詞,《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敬告"之意。該詞屬于古代漢語敬辭體系,承載着鮮明的禮儀文化特征,具體可從以下四方面解析:
一、分字釋義 "奉"本義為雙手捧物,《說文解字》釋作"承也",後引申出恭敬接受、遵守奉行等義項。在構詞中常作敬辭前綴,如"奉告""奉還"等。"白"在甲骨文中象日光透窗之形,《玉篇》訓為"告語也",指陳述說明的動作。
二、整體釋義 二字組合後,"奉白"特指以恭敬态度陳述要事。明代張自烈《正字通》載:"奉,又與白連用,表謙敬之辭",常用于正式書信或面禀場合。清代《儒林外史》第三回即有"待我奉白過先生,再來相請"的用例。
三、語用特征 該詞常見于三類語境:1)下級對上級的禀告,如《資治通鑒》注疏中"僚屬奉白于刺史";2)平輩間的鄭重告知,見宋代朱熹《與陳同甫書》"有疑義當奉白";3)書面文牍起首語,明清官場文書多以此開篇。
四、詞義演變 秦漢時期多作"禀白",唐代因避諱改稱"奉白"(參考《唐六典·禮部》)。至民國時期逐漸淡出口語系統,《現代漢語詞典》已将其标注為"古語詞",但在日本漢文訓讀體系中仍保留該詞用法。
“奉白”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及用法如下:
“奉白”意為奉告,常見于古代或正式語境中,用于表達向對方陳述、告知某事,帶有敬辭性質。
字義分解
語境用法
“奉白”核心含義是敬辭“奉告”,需結合語境理解其謙敬色彩。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蘇轼、紀昀等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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