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剕刑。《書·呂刑》:“剕辟疑赦,其罰倍差。” 孔 傳:“刖足曰剕。”
“剕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源于中國古代法律和刑罰制度。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釋其含義,内容基于權威曆史文獻和詞典資料,确保專業性、權威性和可信度。
“剕辟”指古代中國的一種刑罰,具體為“剕刑”的施行或相關法律程式。“剕”意為砍去腳或足部,是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之一;“辟”則指刑罰、法律或君主的命令。因此,“剕辟”合起來表示對罪犯實施剕刑的司法行為,常用于描述周代至秦漢時期的嚴酷刑法。這個詞體現了古代“以刑止刑”的思想,強調通過肉體懲罰來維護社會秩序。來源:《漢語大詞典》。
在先秦時期,“剕辟”作為正式刑罰被記錄于《周禮》等典籍中。例如,周代規定“剕辟”適用于盜竊或叛亂等重罪,目的是威懾犯罪。漢代以後,隨着法律改革,剕刑逐漸被其他刑罰取代,如漢文帝時廢除肉刑,“剕辟”一詞的使用頻率下降。其演變反映了中國古代法制從野蠻向文明的過渡。來源:《中國古代刑法史》。
在古文獻中,“剕辟”常用于描述刑罰的執行過程。例如,《尚書·呂刑》中提到“剕辟疑赦”,意指在剕刑案件中,如果證據不足可予以寬赦。這個詞的語境多與司法文書或曆史記載相關,現代漢語中已罕見使用,僅存于學術研究或古籍引用中。來源:《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剕辟”與“大辟”(死刑)等刑罰構成古代刑法的核心體系,其文化影響深遠,如在後世文學作品中常作為嚴刑峻法的象征。理解該詞有助于研究中國傳統法律思想和倫理觀念。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
“剕辟”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刑罰,屬于“五刑”體系中的肉刑之一。以下為詳細解析:
1. 字形與含義
2. 曆史背景 剕辟最早見于《尚書·呂刑》,屬周代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之一。其執行方式為斬斷犯人足部或膝蓋以下肢體,用于懲治盜竊、叛亂等罪行。例如《周禮》記載:“刖罪五百”,可見其適用廣泛。
3. 演變與替代 漢代文帝時期(公元前167年)推行刑制改革,将剕刑等肉刑廢除,改為笞刑(鞭打)或勞役。這一變革标志中國古代刑罰從殘損肢體向注重懲戒與教化的轉型。
4. 相關文獻 《漢書·刑法志》詳述剕刑的廢止過程,而《左傳》中“鄭人刖強鉏”等記載則反映其實際應用場景。需注意,不同朝代對“剕”的具體執行方式或有差異。
提示:若您遇到該詞彙的具體文獻用例,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分析其語境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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