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剕刑。《書·呂刑》:“剕辟疑赦,其罰倍差。” 孔 傳:“刖足曰剕。”
“剕辟”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刑罰,屬于“五刑”體系中的肉刑之一。以下為詳細解析:
1. 字形與含義
2. 曆史背景 剕辟最早見于《尚書·呂刑》,屬周代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之一。其執行方式為斬斷犯人足部或膝蓋以下肢體,用于懲治盜竊、叛亂等罪行。例如《周禮》記載:“刖罪五百”,可見其適用廣泛。
3. 演變與替代 漢代文帝時期(公元前167年)推行刑制改革,将剕刑等肉刑廢除,改為笞刑(鞭打)或勞役。這一變革标志中國古代刑罰從殘損肢體向注重懲戒與教化的轉型。
4. 相關文獻 《漢書·刑法志》詳述剕刑的廢止過程,而《左傳》中“鄭人刖強鉏”等記載則反映其實際應用場景。需注意,不同朝代對“剕”的具體執行方式或有差異。
提示:若您遇到該詞彙的具體文獻用例,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分析其語境含義。
剕辟是一個漢字詞語,有着特定的意義和用法。
剕辟的意思是指痛斥、聲讨、警惕。它用來形容對某種行為或局勢的強烈不滿和譴責。
剕辟的部首是刂(刀刃)和辟(擊落),它共有15個筆畫。
剕辟是古代漢語詞彙,最早出現于《漢書·食貨志》。在《漢書》中,它的意思是痛訂、痛加訓斥,引申為痛斥不是。
剕辟的繁體字為剕闢。
在古時候,剕辟的寫法為剕闢。其中,“剕”的意思是敲打,辟則表示攻擊、擊退。在現代漢字規範化的過程中,剕闢逐漸變為剕辟。
1. 他剕辟了那些不負責任的言論。
2. 剕辟之詞震撼了現場所有的觀衆。
3. 這篇文章剕辟地揭示了社會問題的根源。
剕責、剕正、剕斥、剕退
譴責、斥責、抨擊、譴責
褒獎、表揚、稱贊、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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