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匪患”是漢語中的複合詞,指由盜匪引發的社會性禍亂或治安危機。該詞由“匪”(強盜、不法之徒)和“患”(災禍、憂患)構成,強調盜匪活動對民衆生活和社會穩定造成的持續性威脅。以下從詞義、曆史語境及權威引用角度展開解析:
詞義解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匪患”為“盜匪造成的災難”,特指有組織或大規模的暴力劫掠行為(來源1)。其核心含義包含兩方面:一是非法武裝群體的存在,二是這類群體通過搶劫、綁架等手段引發的公共安全危機。
曆史語境
該詞常見于描述中國近代社會的動蕩時期,如清末民初地方武裝割據、抗日戰争期間遊擊區治安混亂等。例如,《申報》1932年報道河南某地“匪患猖獗,民不聊生”,反映當時盜匪對地方經濟的破壞(來源2)。
文學與學術應用
在現當代文學作品中,“匪患”常作為時代背景的隱喻。茅盾小說《子夜》中提及“鄉間匪患未平”,暗喻20世紀30年代社會矛盾激化(來源3)。曆史學者黃仁宇在《中國大曆史》中分析,民國初期匪患與軍閥混戰、基層政權渙散密切相關(來源4)。
“匪患”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盜匪造成的禍患,通常用于描述因土匪、強盜等非法武裝勢力引發的社會動蕩或災難。例如:“邊區百姓飽受匪患侵擾”,或曆史記載中“甯夏地區曾因匪患導緻民生凋敝”。
“匪患”常見于描述近代中國地方動蕩,如民國時期軍閥割據、土匪橫行對民生的破壞。其嚴重性常與戰亂、賦稅并列為社會三大災難(參考毛澤東《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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