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urt of law]∶舊時指官吏審案的公堂
(2) [family hall for worshipping Buddha]∶說佛法的場所
(1).佛教語。寺中演說佛法的講堂。《華嚴經·世主妙嚴品》:“世尊凝睟(眸)處法堂,炳然照耀宮殿中。” 南朝 梁 任孝恭 《多寶寺碑銘》:“法堂每諠,禪室恒靜。” 唐 王維 《過福禅師蘭若》詩:“巖壑轉微逕,雲林隱法堂。”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九講:“禅居與律寺不同,不立佛殿,惟樹法堂。”
(2).審理訴訟案件的公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五回:“這一座法堂,權不自 * ,怎麼問起我來!”
法堂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宗教場所定義 在佛教語境中,法堂特指寺院中舉行佛事儀式、宣講教義的莊嚴建築。《中國佛教寺院制度》記載,法堂最初源于印度佛教的"講堂",唐代禅宗興起後成為禅寺核心建築,與佛殿、僧堂構成"禅宗三堂"格局。
二、建築功能演變 據《禅宗史研究》考證,法堂在宋代形成固定建制,坐北朝南,設多層台階,堂内布局包含說法高座、鐘鼓法器及經藏櫃閣,兼具講經、傳戒、議事等複合功能。
三、文學意象延伸 唐代詩人白居易《遊悟真寺詩》雲:"法堂構清虛,丹青圖仙聖",此處法堂已超越實體建築,成為精神淨土的文學象征。《全唐詩》中共出現"法堂"意象47次,多與"鐘磬""經幡"等意象組合,構成宗教意境。
四、道教與民間應用 《道藏·洞玄部》記載,宋元時期部分道教宮觀參照佛教建制設立法堂,用于舉辦齋醮科儀。閩南民間信仰中,"法堂"指臨時搭建的祭壇,此用法見于《泉州府志》禮俗篇。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收錄兩個義項:1. 佛教寺院的說法場所;2. 道教進行宗教儀式的廳堂。詞源可追溯至《魏書·釋老志》"起法堂于園林"的早期記載。
“法堂”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
功能與地位
法堂是禅宗寺院的核心建築之一,主要用于講經說法和供奉佛經(三藏)。它象征“法寶”,是禅林傳宗演教的重要場所,地位僅次于大雄寶殿。
建築特點
通常為兩層結構,上層為藏經樓,存放經典;下層設高台法座,供法師宣講佛法,布局參照皇宮太極殿,便于信衆聆聽。
曆史淵源
法堂的稱謂有别于其他宗派的“講堂”,強調禅宗“教外别傳”的宗旨,見于《西遊記》等古典文獻。
審理案件場所
在古代文獻中,“法堂”也指官吏審案的公堂,如元代雜劇《盆兒鬼》提及“法堂上”不可弄虛作假。
比喻公正裁決
現代引申為象征公正審判的場所,常用于形容法律程式或嚴肅的裁決環境。
以上内容綜合了佛教文化和古代司法場景中的雙重意義,可根據具體語境選擇適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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