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誅三族的一種重刑。一說誅于屋舍中;又一說如 漢 之下蠶室。屋,通“ 剭 ”。《周禮·秋官·司烜氏》:“邦若屋誅,則為明竁焉。” 鄭玄 注:“ 鄭司農 雲:‘屋誅,謂夷三族,無親屬收葬者,故為葬之也。’……屋讀如‘其刑剭’之剭;剭誅,謂所殺不於市,而以適甸師氏者也。” 賈公彥 疏:“屋誅,謂甸師氏屋舍中誅,則王之同族及有爵者也。”《漢書·叙傳下》“底剭鼎臣” 唐 顔師古 注:“ 服虔 曰:‘《周禮》有屋誅,誅大臣於屋下,不露也。’……剭者,厚刑,謂重誅也…… 服 言屋下,失其義也。” 明 楊慎 《升庵經說·周禮儀禮·屋誅》:“古者屋誅,蓋 漢 人下蠶室之類耳。”
“屋誅”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刑罰術語,其含義因曆史語境不同而存在多種解釋,具體可從以下方面綜合理解:
刑罰性質
指古代避開公開場所(如鬧市)而在隱蔽處執行死刑的刑罰,主要針對有爵位者或王族成員。根據《周禮》記載,行刑地點通常在“甸師氏”的場所(掌管田事的機構),以維護貴族尊嚴。
“誅三族”的重刑說
部分文獻提到“屋誅”涉及誅滅三族,尤其是針對無親屬收葬的罪犯,行刑後由官方處理遺體。例如鄭玄注解《周禮》時提到“夷三族”的關聯。
現代部分詞典将其列為成語,比喻“内部清除異己”,但此用法較罕見,更多見于曆史文獻的刑罰描述。
“屋誅”的核心特點是隱秘行刑,主要適用于特權階層,兼具維護社會等級與倫理的意義。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可能指向刑罰方式、株連範圍或執行場所。需注意曆史文獻中不同注解的差異,建議參考《周禮》及漢代以後學者的考據深化理解。
屋誅又稱為戶誅,是一個漢字詞組,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屋”和“誅”。
拆分部首: 屋(宀)+ 誅(讠)
屋的筆畫數:5畫
誅的筆畫數:7畫
屋誅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屋意指房屋、小屋,誅意指制裁、懲罰。
在繁體字中,“屋”不變,而“誅”字的繁體形式為「誅」。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屋的寫法相對統一,沒有太大變化。而誅的寫法有一些變化,可以參考繁體字的寫法「誅」。
1. 古代的法律制度中,對于犯罪分子常常采取屋誅的方式進行處理。
2. 電視劇中,出現了一場精彩的屋誅場景。
屋台、屋檐、屋頂、誅殺、誅心等。
懲罰、制裁、懲治、斬除等。
寬恕,寬容,饒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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