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露宿。《韓詩外傳》卷一:“ 邵伯 暴處遠野,廬於樹下,百姓大説。”
根據多個來源的綜合分析,“暴處”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總結如下:
“暴處”指露宿,即在露天環境中居住或停留。該詞由“暴”和“處”組合而成:
最早見于《韓詩外傳》卷一:“邵伯暴處遠野,廬於樹下,百姓大說(悅)。”描述邵伯在野外露天居住,百姓因此感到欣喜。
該詞屬于古漢語用法,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多用于文言文或曆史文獻解讀。近義詞可參考“露宿”“野居”等。
需注意“暴”的兩種讀音: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詞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韓詩外傳》原文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暴處》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處置、處理事務時采取強硬、強大的手段。它包含着施加權力、強制執行的含義。通常用于形容政府、警察、軍隊等機構或個人采取強制手段進行處置。
《暴處》的拆分部首是日,它的筆畫數為11畫。
《暴處》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它的出現可以追溯到《周禮·春官·牧人》、《周禮·秋官·胙人》等古籍中。它的使用頻率在明清時期有所增加,成為描述政府或統治者處理事務時所采取的強硬手段的常用詞彙。
《暴處》的繁體字為「暴處」。
古時候《暴處》的漢字寫法為「暴處」,它表示暴力行為的處所、地方。在古代文獻中使用較多,反映了古代社會對行政權力的恐懼與警惕。
1. 政府決定對那些違法犯罪分子進行暴處。
2. 經曆了漫長的辯論,終于采取了暴處手段解決争端。
3. 警察在暴處過程中使用了一定的武力手段。
1. 暴力:采用強力手段和武力的行為。
2. 暴動:大規模的群體行動,采用暴力手段抗議或造成混亂。
3. 處理:處理困難或問題的行為。
1. 強硬:采取強力手段、立場堅決的行為。
2. 強制:采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行動。
3. 執行:執行某項工作或任務。
1. 和解:雙方和睦地解決問題,避免争端。
2. 緩解:通過減輕緊張局勢等手段來消除問題。
3. 調解:通過協商和談判解決争端,達成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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