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送財物;賄賂。《左傳·哀公十年》:“ 吳 将伐 齊 , 越 子率其衆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饋賂。”《資治通鑒·晉愍帝建興二年》:“ 浚 将佐争詣軍門謝罪,饋賂交錯。”
“饋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與財物贈送或賄賂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饋賂”指通過贈送財物(尤其是向官員)以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屬于貶義詞。它強調通過物質手段破壞公平原則,常見于貪腐或權力濫用場景。
“饋賂”一詞在不同時代語境下,既包含中性財物贈送,也涵蓋貶義的賄賂行為。現代使用中更偏向後者,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色彩。
《饋賂》是一個常見的漢語詞彙,通常用作動詞,意為賄賂、行賄。它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饋”和“賂”。下面将詳細介紹這兩個部分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以及給出一些例句和相關詞彙。
“饋”是由“饣”部和“貴”部組成,它的拆分筆畫是10畫。而“賂”則是由“賴”部和“貝”部組成,它的拆分筆畫是11畫。
《饋賂》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它的意思是用食物或財物來招待客人,以示尊敬和感謝。後來,這個詞逐漸演變為“賄賂”的意思,并且被負面地使用,表示用金錢或其他財物來收買他人的行為。
《饋賂》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饋賂」。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變化,因此《饋賂》的古時候寫法可能會與現代寫法有所不同。然而,根據現有的古代文獻和出土的古文物,我們很難确定具體的古代寫法。
組詞:賄賂、行賄、賄賂罪、受賄、貪污。
近義詞:賄賂、行賄、賂饷、受賄。
反義詞:清廉、廉潔、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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