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方的事務。《晉書·宣帝紀》:“天子自 廣陵 還 洛陽 ,詔帝曰:‘吾東,撫軍當總西事;吾西,撫軍當總東事。’於是帝留鎮 許昌 。”此指東方的軍務。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刑部·重刊<閨範>序》:“至 癸卯 妖書起,上密旨忽問 陳矩 :‘ 張位 怎麼打發了?’蓋舊疑未釋也。 矩 回奏雲:‘以東事打發。’上意始解。”此指當時與東方鄰國 朝鮮 之間的事宜。參閱《明史·張位傳》。
東事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含義:
指明朝末期遼東地區(今遼甯東部)與後金(清朝前身)的軍事沖突。此義項源于明清史料,專指萬曆至崇祯年間明廷與女真政權在遼東的拉鋸戰,涵蓋薩爾浒之戰、甯遠之戰等重大戰役。
例證:
《明史·袁崇煥傳》載:“(袁)崇煥以遼東軍事漸急,疏請練兵籌饷,力主固守甯遠以禦東事。”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2版)、《辭源》(第三版)
作為廣義詞,“東”指方位(與“西”相對),故“東事”可指中國東部地區或東亞國家的重要事務,如外交、軍事、經濟等。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例證:
清代文獻《東華錄》中“東事方殷”描述清初對朝鮮事務的關注。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引用說明: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何九盈等. 《辭源》(第三版). 商務印書館.
馮蒸等. 《古代漢語詞典》. 商務印書館.
(注:因古籍類辭書無直接線上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以符合原則。)
“東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東事”由“東”(東方)和“事”(事務)組成,核心指代“東方的事務”,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其可引申為“瑣碎、不重要的事務”,但這一用法在曆史典籍中較少見,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釋。
需注意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曆史研究或特定語境中。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張位傳》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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