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語democracy的音譯。民主。 瞿秋白 《<魯迅雜感選集>序言》:“當時德谟克拉西先生和賽因思先生的聯盟,繼續開展了革命的鬥争。” ********* 《信箱·變了什麼花樣》:“真正德谟克拉西之觀念,三百年來,一切社會奮鬥,奉為準則。” 聶绀弩 《談<野叟曝言>》:“ 林先生 寫過一篇文章題為《說大足》,是主張個性,主張自由,擁護德谟克拉西,反對思想上的定于一尊的專制主義的。”
“德谟克拉西”是英語“democracy”的音譯詞,意為“民主”。該詞主要用于20世紀初中國新文化運動及五四運動時期的文獻中,常與“賽先生”(科學,science)并稱為“德先生”,代表當時倡導的民主與科學兩大思潮。
詞源與含義
音譯自“democracy”,指“由人民行使權力的政治制度”,即政府由民衆參與管理、決策的理念。中文語境中,它被概括為“民主”,強調反對專制和思想束縛。
曆史背景
五四運動前後,陳獨秀等知識分子提出“德先生”與“賽先生”,将其作為救國的核心主張。例如瞿秋白在《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中提到“德谟克拉西先生和賽因思(科學)先生的聯盟”,鄒韬奮也曾在文章中強調該詞的社會意義。
文化影響
該詞是近代中西文化碰撞的産物,反映了當時對西方政治概念的引入與本土化闡釋。聶绀弩等學者在讨論思想自由時,也将其視為反對專制的重要符號。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文獻中的具體用例,中提及的瞿秋白、鄒韬奮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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