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得不償失 ”。
"得不償喪"是漢語中常見的成語誤寫現象,正确形式應為"得不償失"。該成語最早見于《墨子·非攻中》:"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指所得利益無法彌補所受損失的核心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和《現代漢語詞典》的權威釋義,其内涵可概括為以下三個層面:
價值失衡:形容付出與回報嚴重倒置的決策後果,如《後漢書·西羌傳》記載的軍事案例"故得不酬失,功不半勞"(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行為警示:常用于勸誡過度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為,北宋蘇轼在《和子由除日見寄》中寫道"感時嗟事變,所得不償失"(來源: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
辯證思維: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禍福相依"的哲學觀,《淮南子》中"焚林而獵,愈多得獸,後必無獸"的典故即為典型例證(來源:中華書局《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
該成語的現代應用範圍已擴展至經濟決策、生态保護等領域。在語言學層面,"喪"與"失"雖均有損失義項,但成語定型過程中"失"因表意更精确而成為規範用字。讀者可查閱漢典網(https://www.zdic.net/hans/得不償失)獲取更多古籍用例及字形演變信息。
“得不償喪”是一個成語,其核心含義與“得不償失”相同,指所得利益無法彌補所受損失,常用于貶義語境。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成語形容付出代價大于實際收獲,例如為追求小利而承擔更大風險或損失。其使用場景多與決策或行為結果相關,強調得失失衡的負面後果。
例如:“過度開發自然資源導緻生态破壞,可謂得不償喪。”這類句子通過對比得失,突出行為的負面後果。
此成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日常表達更傾向“得不償失”。如需引用古籍案例,可參考王若虛的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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