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祭;祔祀。《易·豫》“以配祖考” 唐 孔穎達 疏:“配祀明堂,五分之帝,以考 文王 也。”《清史稿·禮志五》:“悉命復舊,并配祀東廡。”
配祀是中國古代祭祀體系中重要的禮儀制度,指在主祭對象之外,附屬性地祭祀與其相關的神靈或人物。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配祀是“在祭祀正神時,附帶祭祀其他神或人”,其核心特征表現為“以次要者配享主祭者”的從屬關系。該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周代禮制,《禮記·祭法》記載“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堯”,體現了帝王祭祀祖先時的配享傳統。
在具體實踐中,配祀存在兩種典型形式:一是宗教場所中主神與輔神的組合祭祀,如孔廟中以孔子為主祀,顔回、曾子等七十二賢為配祀;二是宗族祭祀中嫡系先祖與旁支先祖的聯合供奉,《朱子家禮》載“高祖居中,曾祖、祖、父左右配之”即為典型範式。曆代王朝通過《大唐開元禮》《明集禮》等典章制度,将配祀納入國家祀典,形成“一帝一後”“一聖數賢”的等級化祭祀體系。
配祀(pèi sì)是中國傳統祭祀文化中的術語,其含義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核心定義
指在祭祀儀式中,将次要的祭祀對象與主祭對象共同祭拜的行為,常見形式包括合祭或祔祀(即将祖先、神靈按等級次序排列祭拜)。例如在廟宇中,主神旁常配祀地位較低的神祇,如媽祖廟配祀土地公、注生娘娘等。
儀式特點
強調嚴謹的流程與莊重的态度,祭品擺放和祭祀對象的位置需遵循傳統禮制,以體現對祖先或神靈的尊崇。曆史上,如清代禮制規定某些祭祀需“配祀東廡”(東側配殿)。
文化意義
這一習俗反映了古代宗法制度中的等級觀念,通過主次分明的祭祀秩序,維系家族或社會倫理關系。例如唐孔穎達注解《易經》時,提到周文王配祀明堂五帝的典故。
現代應用
在當代宗教場所中仍可見到配祀現象,如台灣慈雲宮主祀媽祖,左右配祀玄天上帝和注生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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