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打情罵俏。 曹禺 《日出》第三幕:“這是在一星期後的夜晚,約莫有十二點鐘的光景,在地獄一般的寶和下處,充滿着各種叫賣、喧嚣、女人诟罵、打情賣笑的聲浪。”
“打情賣笑”是一個漢語成語,主要用于描述男女之間帶有調情意味的互動,通常含有貶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通過打情罵俏、賣弄風情的方式與異性調情,常見于非正式或娛樂場所的交際場景。該詞往往暗示行為輕浮,帶有虛情假意的意味。
出處與典故
源自曹禺的話劇《日出》第三幕,原文描述舊社會妓院環境:“在地獄一般的寶和下處,充滿着各種叫賣、喧嚣、女人诟罵、打情賣笑的聲浪。”
語法與用法
示例與近義詞
提示:該成語多用于文學創作或對特定行為的批判性描述,日常使用需注意語境是否恰當。
打情賣笑是一個成語,用來形容人以谄媚取悅他人,博得好感的行為。具體意思是指通過言語、動作或表情來迎合他人的喜好,以此獲取别人的歡心或好處。
打情賣笑這個詞可以拆分成以下幾個部分:
打(手,左右結構,一畫)
情(忄心旁,四畫)
賣(十十結構,十畫)
笑(豎笑結構,十畫)
打情賣笑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元稹的《雜劇·印燈曆埋林深》中,其中有“同兒我打情賣笑,聽那場裡有女子罵我”這樣的句子。該詞的繁體字為「打情賣笑」。
在古代的寫法中,打情賣笑可以寫作「打情賣笑」,「賣」字在繁體字中為「貨」的本字,表示賣出去。古代對待該詞的态度多為貶義,認為這種行為不正當。
他總是對上司打情賣笑,希望能升職。
小李為了得到同事們的認可,經常打情賣笑。
- 打擦邊球
- 賣弄風情
- 言不由衷
- 逢迎取悅
- 谄媚奉承
- 好言取悅
- 坦誠直言
- 做真實自我
- 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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