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瘸腿。 漢 焦贛 《易林·既濟之益》:“跛足息肩,有所忌難。”《新唐書·王思禮傳》:“ 思禮 墜馬,蹇甚。 翰 ( 哥舒翰 )謂監軍 李大宜 曰:‘ 思禮 跛足,尚欲何之?’俄加 金城郡 太守。” 清 褚人穫 《堅瓠七集·江湖巨盜》:“ 嘉靖 甲辰,有方士居 萬安 太平寺 中,短髮束鐵圈,跛足執拐以行。”
(2).特指 戰國 趙 平原君 鄰家一跛人。其人蹒跚行汲, 平原君 美人居樓上見而笑之。跛者及 平原君 門客怒, 平原君 終斬美人以謝。事見《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 明 馮夢龍 《女丈夫·越府獻策》:“倘有豪傑,我自能識認,正是跛足原堪笑,重瞳我自明。”
跛足是漢語中一個描述腿部或腳部存在生理缺陷,導緻行走不穩或姿勢異常的詞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
指因先天畸形、傷病等原因造成的腿部功能障礙,表現為行走時身體搖晃、步态失衡。《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釋義為“腿或腳有毛病,走起路來身體不平衡”。
例:如《漢語大字典》引《禮記·王制》載:“瘖、聾、跛、躃……各以其器食之”,其中“跛”即指足部殘疾者。
引申義
在文學語境中常隱喻事物存在缺陷或不完善。
例:魯迅《野草·頹敗線的顫動》以“跛足”象征舊制度的腐朽:“我夢見自己在冰山間奔馳……忽然,一匹跛足的駱駝馳來。”
“跛”從“足”部,本義為“行不正”(《說文解字》);“足”指下肢支撐部位,二字組合強調肢體功能異常。
普通話讀作bǒ zú(ㄅㄛˇ ㄗㄨˊ),方言中可能存在聲調差異(如吳語讀“po tsoh”)。
多作形容詞(如“跛足之人”),偶作名詞(如“照顧跛足”)。
古代文獻中,“跛足”常與禮制關聯。《周禮·地官》規定“跛躃者不得入宗廟”,反映早期對身體殘缺者的禁忌。現代醫學則将其歸為“運動功能障礙”,倡導無障礙社會建設(參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章)。
權威參考文獻
“跛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多個角度綜合解析:
字面解釋
指腳部殘疾或患病導緻行走功能不健全,即瘸腿。例如《新唐書》中記載的“思禮跛足”即描述因墜馬受傷而行走不便的狀态。
發音與字形
特指戰國時期趙國平原君鄰家的跛者。據《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記載,平原君的美人因嘲笑跛者行汲的姿态,引發門客不滿,最終平原君斬殺美人以平息衆怒。這一典故成為“跛足”的經典文化意象。
身體缺陷的象征
常用于形容人因腿腳殘疾而行動受限,如《易林》中“跛足息肩”的表述。
事物的不完美
在文學或口語中,可比喻事物存在缺陷或發展不平衡。例如泰戈爾詩句“跛足的泥沙”暗喻不完美的個體。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史記》《新唐書》等古籍,或查閱《漢典》《查字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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