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tillery] 陸軍的一個裝備火炮的兵種或者類似編制
以火炮、火箭炮、戰術導彈為基本裝備的戰鬥兵種。亦稱這種兵種的士兵。
炮兵是陸軍中以火炮、火箭炮、反坦克導彈及戰役戰術導彈為核心裝備的兵種,主要承擔地面火力突擊任務,被稱為“戰争之神”。以下是詳細解釋:
炮兵的核心裝備包括壓制火炮(如榴彈炮、加農炮、火箭炮)、反坦克武器(反坦克導彈、無後坐力炮)以及地地戰役戰術導彈。其特點是火力強大、射程遠、精度高且機動性強,能對地面或水面目标實施集中打擊。
通常按師(旅)-團-營-連序列編制,例如一個陸軍團可能包含1個炮兵營,配備多種火炮及指揮單位。
廣義上,炮兵涵蓋陸軍野戰炮兵、海軍海岸炮兵及空軍高射炮兵。現代炮兵還具備核、生、化環境下的作戰能力,進一步強化了其戰略地位。
如需更完整的分類或戰例,可參考權威軍事資料或網頁來源。
炮兵一詞指的是操控火炮進行戰鬥的軍隊部隊或兵種。炮兵的職責是運用火炮,對敵方進行射擊,提供火力支援。炮兵在軍事戰鬥中起着重要的角色,能夠對敵方的人員、車輛和設施進行精确的打擊。
炮兵的拆分部首和筆畫:炮(火)+ 兵(八、丨、二)。炮字原本是指燃放炮竹的器具,後來引申為指控制火炮的兵種。
《說文解字》中有關于“炮”的記載,稱為“兵運相并也”,意即火兵聯合行動,形容火炮射擊的情景。
繁體字:“炮兵”的繁體字寫作“砲兵”。字體形狀略有差異,但意思和義項相同。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漢字中,炮的繁體寫法為“炮”,兵的古漢字寫法為“丙”,合在一起寫作“炮丙”。古時候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但字義相同。
例句:
這個炮兵連在戰場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組詞:炮兵營、炮兵團、炮兵連、炮兵訓練。
近義詞:炮手、火炮部隊。
反義詞:步兵、裝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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