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天文術語。即曆元。《清史稿·時憲志四》:“ 康熙 二十三年甲子天正冬至為法元。”參見“ 曆元 ”。
法元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構詞法角度解析。《漢語大詞典》中“法”指代規律、準則或規範,如《說文解字》所述“法,刑也,平之如水”;“元”則源自甲骨文,本義為“人頭”,引申為初始、根本,《爾雅》注“元,始也”。二者結合後,“法元”在現代漢語中特指法律體系或哲學思想中的根本性原則,例如法學領域可指代憲法作為國家法律體系的元規範,在道家思想中則與“道生一,一生二”的宇宙生成論相呼應,喻指萬物衍生的原始法則。
“法元”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指法律的精神和原則,由“法”(法律、規範)和“元”(根源、核心)組成,強調法律制度的本質價值觀。
指曆元,即天文曆法中作為計算起點的特定時刻。例如《清史稿》記載:“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天正冬至為法元”。
“Dtd詳細定義了xml文件中的合法元素。”(此處“法元”與天文無關,但展示了詞語的靈活用法)。
矮凳哀人安分守已百益紅罷盡寶撾勃姑觸諱粗書誕英第二把交椅動量守恒定律東瀛方畿放眼世界發語辭飛屧鳳葆鳳髻奉求伏地扣子負囊芙蓉國槁窳工長寡黃骨朵兒歸注赫羅圖鴻溝宦客霍铎焦唣楶棁敬戒驚看矜奬寖驕酒生擊卒軍官雷令劍兩面三刀靈根隆寄姏姆南碑聶斯脫利派迫激棄祿耆名屈光度色夷守敵稅鞍停杯韋布危亭微瑕五陵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