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勸導曉谕。 清 梅曾亮 《台州府同知龍君墓志銘》:“至斷獄,則與人反復導諭,為家人語,或感悟罷訟。”
"導谕"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詞典及常用古籍中收錄較少。根據其構詞法及字義分析,其含義可解釋如下:
一、 字義解析
本義為引導、帶領。《說文解字》釋為“導,引也”。引申為疏通、開導、啟發、傳導等義。 (來源:漢典 - https://www.zdic.net/hans/導)
本義為告知、曉谕,特指上對下的告知。《說文解字》釋為“谕,告也”。引申為明白、理解(如“曉谕”)、比喻等義。 (來源:漢典 - https://www.zdic.net/hans/谕)
二、 詞彙“導谕”的推測含義
結合“導”與“谕”的核心含義,“導谕”可理解為:
三、 使用背景與說明
結論
“導谕”是一個由“引導”之“導”與“告知”之“谕”組合而成的古語詞,核心含義為通過引導、啟發的方式使人明白道理或知曉事理。因其在現代辭書中未被廣泛收錄為獨立詞條,其确切含義和用法需依據具體古籍文獻的上下文進行判斷。
“導谕”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ǎo yù,其核心含義是勸導曉谕,即通過溝通和引導使人理解道理,從而改變态度或行為。
詞義解析
文獻用例
清代梅曾亮在《台州府同知龍君墓志銘》中提到:“至斷獄,則與人反復導諼,為家人語,或感悟罷訟。”
這裡指官員在審理案件時,通過反複勸導和通俗易懂的語言,使當事人感悟并停止訴訟。
現代適用場景
多用于教育、調解或管理場景,例如:
注意與其他含義的區分
有少數資料提到“導谕”指上級對下屬的指示(如),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與現代引申義或語境偏差有關,建議以“勸導曉谕”為主要釋義。
如果需要更深入的語源分析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清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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