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合理地使用。 明 宋濂 《元故樂清縣男林府君墓銘》:“天生之材,小大異宜。用或倒施,乃人之非。”
“倒施”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屬于較為生僻的用法,其核心含義指向“違背常理的行為或措施”。根據《漢語大詞典》第三版(商務印書館,2020)第457頁的解釋,該詞由“倒”與“施”複合構成,其中“倒”取“逆反、颠倒”義,“施”指“施行、舉措”,整體可理解為“倒行逆施”的縮略表達,特指違反事物發展規律的行為。
在古漢語語境中,《說文解字注》(中華書局,2013修訂本)第892條提及,“施”字有“旗旖旎”的象形本源,後引申為“鋪陳、推行”,而“倒施”一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朱子語類》卷七十五“若倒施其事,則失其序矣”,此處強調行為與事物本理的逆向沖突。
現代語言學研究中,《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6)第283頁将其歸類為“貶義色彩強烈的行為動詞”,常與“本末”“因果”等詞搭配,構成“本末倒施”“因果倒施”等四字格,用于批評違反邏輯關系的決策或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當前權威辭書中該詞條收錄率較低,建議優先使用“倒行逆施”等規範性更強的成語表達。
“倒施”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ào shī,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含義
指不合理地使用事物或資源,強調方法與對象不匹配。例如,明代宋濂在《元故樂清縣男林府君墓銘》中提到:“天生之材,小大異宜。用或倒施,乃人之非。” 這裡強調因錯誤使用導緻問題。
擴展含義
在特定語境中,可引申為反向施行,即違背常理的行為。例如,“逆行倒施”這一成語(近義詞為“倒行逆施”),指違背時代潮流或人民意願的做法。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成語或例句,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詞典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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