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五權的意思、五權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權的解釋

(1).謂治軍治國應權衡之五事。《荀子·議兵》:“無欲将而惡廢,無急勝而忘敗,無威内而輕外,無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凡慮事欲孰而用財欲泰。夫是之謂五權。”《逸周書·五權》:“五權:一曰地,地以權民;二曰物,物以權官;三曰鄙,鄙以權庶;四曰刑,刑以權常;五曰食,食以權爵。”

(2).五種重量單位。《漢書·律曆志上》:“權者,銖、兩、斤、鈞、石也……五權之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隋書·律曆志上》:“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五權謹矣。”

(3).指 民國 時中央政府的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考試權、監察權。 ********* 《五權憲法》:“五權憲法,分立法、司法、行政、彈劾、考試五權,各個獨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五權"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詞彙,根據不同曆史背景和學科領域,其核心含義可分為以下兩種解釋:

一、政治制度範疇 指孫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權分立"學說,源自《建國方略》中的憲政設計。該理論在中國傳統科舉監察制度基礎上,結合西方三權分立思想,将國家治理權劃分為:行政權(管理國家事務)、立法權(制定法律)、司法權(審判裁決)、考試權(選拔官吏)、監察權(監督官員)。這一體系被納入《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構成現代中國憲政發展的重要理論基礎。

二、古代治理體系 《周禮·天官》記載的典制中,"五權"指五種治理手段:"爵"(封賞制度)、"祿"(俸祿體系)、"予"(資源分配)、"置"(職位設置)、"生"(民生保障)。東漢鄭玄注疏強調這是統治者平衡國家利益的調控工具,通過五權互動實現"以平邦國,以均萬民"的治理目标。

三、法律術語延伸 現代法學研究中,部分學者将"五權"延伸解釋為公民基本權利集合,包含:生存權、財産權、自由權、平等權、參政權。該分類見于《中國法律大辭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強調這是構成現代法治社會權利體系的基礎維度。

以上解釋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第2版)、《中國政治制度史》(北京大學出版社)及《孫中山憲政思想研究》(中華書局)等權威文獻,核心概念在曆史學、政治學、法學領域具有共識性認知。

網絡擴展解釋

“五權”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政治體制中的“五權”(核心含義)

指孫中山提出的五權憲法中的中央政權結構,包含:

  1. 行政權:管理國家事務與執行法律(如政府運作);
  2. 立法權:制定和修改法律(如議會職能);
  3. 司法權:審理案件與裁決糾紛(如法院系統);
  4. 考試權:選拔公職人員與考核人才(獨立于行政體系);
  5. 監察權:監督政府機關及公務員行為(類似廉政機構)。

此概念融合了西方“三權分立”與中國傳統科舉、監察制度,旨在實現“權能分治”。


二、曆史文獻中的其他含義

  1. 治國治軍的五項權衡原則
    源自《荀子·議兵》與《逸周書》,包括:土地管理(權民)、資源分配(權官)、基層治理(權庶)、刑法運用(權常)、糧食調控(權爵)。
  2. 古代重量單位
    漢代《漢書·律曆志》記載為“铢、兩、斤、鈞、石”五種計量單位。

三、使用場景與延伸

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含義的細節,可參考權威來源如《五權憲法》原文或《漢書·律曆志》等典籍。

别人正在浏覽...

百代百年之好班鸠半饷并蒂博雅不嗄澄視稱言憃弱沖塞充益吹索地漿滴脩都速第一流東寺洞主發花方任方趾飛符佛桌兒腐熟歸心似箭衡峤黃台僭立牋修驕狷濟濟彬彬舊要積微成着郡章克厭狂風怒號連明達夜例物骊珠沒陳密伺遷歆秦家樓勸督曲解熱淚盈眶任是繕裔生酒十郎八當水闊山高殊物隨緣樂助讨伐桃蕊陶文騰褒土谷祠聉顡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