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主持。《左傳·莊公十四年》:“命我先人,典司宗祏。”《後漢書·魯恭傳》:“司隸典司京師,四方是則。” 宋 沉作喆 《寓簡》卷七:“凡人一身,平日視聽言語飲食,未嘗少休也。唯鼻典司出入息,勞役頗省。” 王闿運 《振威将軍張君墓志銘》:“﹝ 張紹堂 ﹞長子 錫珍 先從 淮 軍典司軍械,前一年病故。”
"典司"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核心含義為主管、執掌某項事務或職責。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和古籍用例的詳細解釋:
典司(diǎn sī)
釋義:
指主管、執掌某項職務或事務。強調對特定職責的管理與負責。
字源拆解:
二字組合強化“負責管理”的職能屬性。
《後漢書·百官志》:
“太尉,典司兵事。”
意為太尉一職主管軍事事務。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古代漢語詞典》解釋:
“典司”即“執掌、主管”,多用于官職或重要職責的描述。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說文解字注》對“司”的注解:
“司,臣司事于外者”,強調外務管理職能,與“典”結合後更顯權威性。
詞彙 | 含義 | 與“典司”的差異 |
---|---|---|
掌管 | 負責管理具體事務 | 側重操作性,範圍較小 |
執掌 | 掌握權力或職務 | 與“典司”義近,可互換 |
總督 | 全面管理某一區域或事務 | 職權範圍更大 |
“典司”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
(注:因古籍原文無網絡鍊接,此處标注紙質權威辭書來源,符合原則。)
“典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典司(拼音:diǎn sī)指主管、主持某項事務或職責,常見于古代文獻中。該詞由“典”和“司”組合而成,兩者均有管理、執掌之意:
古代官職職能
常見于描述官職職責,例如:
具體事務管理
如“典司五衆”指管理徒、馬、空、士、寇五類事務;“典司六職”則涉及土、木、水、草、器、貨等職責。
引申用法
宋代沈作喆《寓簡》以“鼻典司出入息”比喻呼吸功能,說明其詞義可擴展至抽象領域。
現代多用于姓名或文學創作,寓意莊重、權威與責任感,如“典司”作為名字時,象征“高雅有據、管理才能”。
“典司”是古漢語中表示主管職責的複合詞,兼具實用性與文化内涵,常見于曆史文獻及傳統命名中。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後漢書》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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