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推算曆法;定曆。《左傳·桓公十七年》“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晉 杜預 注:“日官平曆以班諸侯,諸侯奉之,不失天時,以授百官。”
平曆是中國傳統曆法體系中的一個術語,指以太陽視運動周期為基礎制定的曆法系統,與“陰陽合曆”中的陰曆部分形成對照。根據《中國古代曆法辭典》記載,平曆的核心特點是采用“平氣法”,即将黃道均勻劃分為二十四等份以确定節氣,而非依據太陽實際位置進行動态調整。
從曆法演變角度看,《中國天文學史》指出,平曆體系自漢代《太初曆》開始确立,至唐代《戊寅曆》發展成熟。其核心計算公式可表示為: $$ Delta t = frac{T}{24} $$ 其中T為回歸年長度,$Delta t$即每個節氣的時間間隔。這種算法簡化了曆法推算,但存在與實際天象的累積誤差。
在具體應用中,《中國科技史·天文卷》記載了平曆的三項主要功能:1)規範農事周期;2)确定祭祀日期;3)作為天文觀測的參照基準。明代《大統曆》仍沿用平氣法,直至清初《時憲曆》改用定氣法才被取代。
現代天文研究顯示(《曆法改革研究》,平曆雖已退出實際應用,但其“四時八節”的劃分原則仍影響着東亞地區的民俗節慶安排。當前公布的《農曆的編算與頒行》國家标準中,仍保留着平曆算法的曆史參照價值。
“平曆”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指推算或制定曆法的行為,源自《左傳·桓公十七年》中“日禦不失日”的記載。晉代學者杜預注釋時提到:“日官平曆以班諸侯”,意為負責曆法的官員通過推算确定曆法,并分發給諸侯,确保時間準确無誤。這一用法多見于古籍注釋,強調曆法的制定與頒布過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平凡的曆史”或“平淡無奇的日子”,例如:“生活過得很平曆”。但此解釋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對“平”與“曆”的拆分誤解,需謹慎使用。
在曆法分類中,“平曆”有時指代太陽曆(如公曆),因其以地球繞太陽的周期為基礎,屬于“平時間周期”的曆法,與陰曆(月亮曆)相對。
建議:若用于古文閱讀或曆史研究,應采納第一種解釋;若涉及現代語境,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為引申或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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