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quatic product] 江河湖海裡出産的經濟動植物的統稱,如魚、蝦、海帶等
海洋、江河、湖泊裡出産的動物或藻類等的統稱,一般指有經濟價值的,如各種魚、蝦、蟹、貝類、海帶、石花菜等。 晉 張華 《博物志》卷一:“東南之人食水産,西北之人食陸畜。” 南朝 梁 王僧孺 《忏悔禮佛文》:“天覆地養,水産陸生,鹹降慈悲,悉蒙平等。” 宋 曾鞏 《廣德湖記》:“既成,而田不病旱,舟不病涸,魚雁、茭葦、果蔬、水産之良,皆復其舊。”
"水産"是漢語複合詞,由"水"和"産"兩個語素構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海洋、江河、湖泊裡出産的動物或藻類等的統稱"。《漢語大詞典》進一步解釋為"水生動植物的生産及其産品的統稱",包括捕撈、養殖、加工三個領域。
從構詞法分析,"水"作為限定成分,特指水域環境;"産"作為中心語素,既指生産過程也指生産成果。該詞的詞源可追溯至《周禮》記載的"川衡掌巡川澤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時舍其守",反映出古代對水産資源的管理意識。
現代水産概念包含三個維度:
根據農業農村部《漁業統計年鑒》定義,水産品特指"可供食用的水生動物及其制品",不包括觀賞性水生生物。這一界定在《食品安全國家标準》(GB 2733-2015)中得到進一步細化,明确将水産分為鮮活品、冷凍品、幹制品和腌制品四大類。
在文化語義層面,"水産"常與"山珍"并稱,構成中國傳統飲食文化中的"山珍海味"概念。古代文獻如《齊民要術》記載的"作鮓法"證明,中國早在南北朝時期就形成了成熟的水産加工技藝。
水産是指江河、湖泊、海洋等水域中出産的經濟動植物及藻類的統稱,一般指具有經濟價值的種類。以下是詳細解析:
水産泛指水域(包括淡水、鹹水)中的生物資源,涵蓋魚類(如鲈魚、石斑魚)、甲殼類(蝦、蟹)、貝類(牡蛎、扇貝)、藻類(海帶、石花菜)等。其核心特征是依賴水生環境生存且具備經濟或食用價值。
水産不僅指生物本身,還涉及捕撈、養殖、加工、貿易等全産業鍊。例如:
按水域特點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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