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拜官授職。 唐 白居易 《論孫璹張奉國狀》:“況今聖政日明,朝綱日舉,每命一官一職,人皆側耳聽之。則除授之間,深宜重慎。” 宋 王谠 《唐語林·政事上》:“ 德宗 躬親庶政,中外除授皆自攬。”《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先君因赴試,流落京師,以後得第,除授 錢塘 縣尹。”
除授是漢語中表示官職任命與授予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為“任命并授予官職”,常見于古代官方文書及曆史文獻。以下從語義、用法及曆史演變角度進行解析:
單字釋義
複合詞義
《漢語大詞典》定義“除授”為“拜官授職”,即通過官方程式解除舊職并授予新職。例如《宋史·職官志》載:“凡除授官職,皆以制敕行之。”
古代官制語境
唐宋時期,“除授”多用于朝廷任命官員的正式文書。如白居易《除裴垍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制》:“宜膺爰立之命,式副具瞻之望。可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此處的“除授”體現程式合法性。
文學與史籍用例
宋代以後,“除授”逐漸簡化為“除”,如“除官”“除職”。至明清時期,該詞使用頻率降低,但在典章文獻中仍保留原義。《辭源》指出其演變符合漢語雙音化趨勢。
參考來源
“除授”是古代漢語中表示官職任命的專有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指拜官授職,即授予官職或任命職務。該詞由“除”(原指去除舊職)和“授”(授予新職)組合而成,體現古代官職更替的完整過程。
現代已不常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研究。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官職體系,可參考《唐六典》《宋史·職官志》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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