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打彩 ”。1.舊稱戲曲演至精采處觀衆向女演員投擲錢币。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訪翠》:“這幾聲簫,吹的我消魂,小生忍不住要打采了。” 李家瑞 《北平風俗類徵·遊樂》引 魏元曠 《都門瑣記·<望江南>詞》:“都門好,雜耍亦銷愁。海鶴先編金葉子,香狸亂舞玉搔頭。打采賭風流。” 王冠亞 《嚴鳳英傳》三:“即使這樣,班子仍然很窮,這就要靠‘打彩’掙一點外快。‘打彩’就是戲唱到一半,在有懸念的地方突然停下來,插上幾個演員,唱着‘彩腔’,舞着手絹,扭着舞步,向觀衆讨彩(即讨彩錢,類似化裝行乞)。”
(2).舊亦用以指狎客給妓女的纏頭。
“打采”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複合動詞結構,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根據《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應用詞典》等權威工具書,主要包含以下三個義項:
采集動作(動詞性) 指用手或工具進行采摘、收集的行為,多用于農事場景。如:“茶農清晨打采新芽”(《現代漢語應用詞典》)。該用法源自“采”的本義,《說文解字》釋“采”為“捋取也”,與“打”組合後強調主動性。
精神狀态描述(形容詞性) 常見于成語“沒精打采”,《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解釋為“形容情緒低落、精神萎靡的狀态”。此處的“打”為虛化詞素,與“采”共同構成狀态描述,如:“他考試失利後整日沒精打采”。
方言特殊用法 在吳語區部分方言中,“打采”可表示對事件的關注或理會,如上海話“勿要打采伊”(不要理會他)(《吳方言詞典》)。該義項具有地域使用限制,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打采”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曆史文本中多指向前兩類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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