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ander;calumniate;bespatter;defame;libel;slander;smear;vilify] 以言語相攻擊或嘲諷丑化
這純系毀謗
以言語相攻擊或嘲諷丑化。 漢 荀悅 《漢紀·宣帝紀一》:“ 勝 坐毀謗詔書,毀先帝,不道。” 漢 王充 《論衡·累害》:“身完全者謂之潔,被毀謗者謂之辱。”《通典·選舉四》:“凡毀謗之生,非徒空説,必因人之微過而甚之者也。”《水浒傳》第四七回:“ 李應 勒馬,在莊前大叫:‘ 祝 家三子,怎敢毀謗老爺!’” 凡人 《開通學術議》:“ 漢 宋 不同派, 程 、 朱 、 陸 、 王 不同派,互相毀謗,不可底止,至於今日。” 柔石 《二月》二四:“我常以人們底無理的毀謗與妒忌為榮。”
“毀謗”是現代漢語中的雙音節複合詞,由“毀”和“謗”兩個單字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的解釋,“毀謗”指通過虛構事實或惡意歪曲,對他人的人格、名譽進行貶損的行為,屬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民事侵權行為。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
“毀謗”是一個漢語詞彙,指通過言語、文字等方式故意诋毀他人名譽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毀謗”由“毀”(破壞)和“謗”(公開指責)組成,指以不實或惡意言論攻擊他人,損害其名譽。例如,捏造事實、散布謠言或嘲諷丑化他人均屬毀謗行為。其核心特征是主觀故意和客觀名譽損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毀謗屬于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受害者可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并主張賠償損失。法律上雖無“毀謗罪”這一罪名,但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诽謗罪”。
毀謗可能導緻受害者社會評價降低、精神傷害甚至經濟損失。若遭遇毀謗,建議:
古籍《論衡》提到“被毀謗者謂之辱”,現代例句如“毀謗他人名譽是錯誤行為”。其近義詞包括“诋毀”“中傷”,反義詞為“贊美”“贊揚”。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完整案例,可參考《民法典》或相關司法解釋。
白蓮會半月談常等朝班川地觸觝垂棘垂條差肩地震帶東牀客敦确多見廣識而何非公有制經濟風雲變幻鳏故故歸泉還睦賀鬼灰儭惎構及溺呼船居易萊國剌謬朗儁栗木靈亮琳珉留飲嫠憂冒踐密付迷誤慓疾千日打柴一日燒啟奠清樣鵲鏡羣獨群鴻戲海肉醢三關語生生不已水淨鵝飛說咷缌喪四圍嵩生嶽降踏面陶然聽其自流亡魂窩瓜現代主義詳敬細不容發玺策